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生产辅助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A包)(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生产辅助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A包)(三次)。
1.2项目编号:JHHX2021-招-092。
2.采购内容:在服务期限内,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3吨及以下的小型生产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小修、总成修理、发动机大修、肇事车辆修复、协调维修站和组织24小时道路救援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3.1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据实结算)。
3.2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5.1服务要求:(1)保证提供优质、快捷的维修服务,提供维修等服务时,必须保障服务质量,按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云南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供应商每天08:00-20:00至少须安排1名维修技术人员进驻采购人修理场地完成车辆检验和维修服务。工作量大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或延长服务时间,确保按质按时完成维修工作;(3)提供景洪区域内(10公里范围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超出范围的,可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各类道路救援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出发;(4)在采购人修理场地无法维修的车辆,及时送至供应商修理厂维修;供应商需按“漏报不漏检、漏检不漏修”的原则对采购人的车辆进行维修;(5)供应商应按“修理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综合考虑进行确定;(6)修理作业过程需执行专检、自检和互检的三级检验制度;(7)采购人质量管控人员为修理范围和修理项目确定唯一人员,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对任何部位进行拆解维修;(8)需更换的配件经采购人质量管控人员鉴定为“不可用件”后方可进行更换,旧件需妥善保存,由采购人组织二次鉴定为无使用价值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9)质量管控人员有选择维修技术人员的权利,对违反操作规程、影响维修质量、造成安全隐患的人员,经提醒后不予纠正的,可拒绝该人员参与维修作业;(10)维修过程中造成的配件和耗材损坏,相关费用由修理厂承担;(11)对具有模拟运行故障条件的,修复后需模拟故障状态,确保故障的彻底排除;(1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二次维修,修理厂需承当全部重复维修相关费用;(13)车辆因漏检、漏修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抛锚,修理厂需承当救援费用。
5.2质量保证期:(1)一级维护、小修、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30日内,里程和期限以先到为准;(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60日内,里程和期限以先到为准;(3)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内,里程和期限以先到为准。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6.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7供应商应具备二类以上(含二类)维修资质。
6.8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9供应商在景洪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面积不得低于800平方米。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7.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7.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份,售后不退。
7.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出具其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授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2日15时00分。
8.2 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五楼会议室(景洪市宣慰大道75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com.cn)、元博网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s://www.jszhaobiao.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盖章)
地 址:景洪市宣慰大道75号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691-3066988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钱海萍
电 话:0691-2122333、13988434237
2021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