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秦岭北麓西安地区文明起源项目考古发掘资料整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64.8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029-85251916
中标联系人-19971553548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DX2024-173

二、合同名称:秦岭北麓西安地区文明起源项目考古发掘资料整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DX2024-173

四、项目名称:秦岭北麓西安地区文明起源项目考古发掘资料整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

联系方式:029-85251916

供应商(乙方):陕西启合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市辖区

联系方式:199715535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资料整理 1(项) ¥648,900.00 ¥648,900.00 为进一步推进市考古院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促进考古发掘成果转化,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本项目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工作至少需包括清洗、拼对、修复、绘图、拍照、描述、报告编制等服务工作内容,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国家文物局有关资料整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保证资料整理工作科学有效,确保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 2.供应商必须服从考古院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必须按相关要求开展资料整理工作。 3.供应商须配备有专家、数名专业资料整理技术人员等。须配备相应资料整理的装备、设备,如笔记本或平板电脑、专业相机、运输工具。供应商应配备统一服装和标识,提供具备人员宿舍、临时库房、办公室、修复室等基础设施的工作场所。 4.委托项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将资料整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须接受考古院组织的检查、监管和验收工作。 6.供应商对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接触到的考古院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了解的考古信息、考古报告,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考古院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供应商须与参加资料整理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7.供应商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私留截留、保管、倒卖工地上出土的古代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提交资料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全部纸质和电子资料,包括所有清洗修复后的文物、相关基础资料以及最终的成果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发掘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服从采购人组织的检查、监管和结项验收,验收至少包括审阅满足编写考古发掘报告或简报条件的结项报告、检查图纸照片等各类资料以及查验出土文物修复情况等。 (六)现场管理及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合同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使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资料整理工作的工程安全、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七)响应要求 供应商需设有固定服务电话,以便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资料整理需求。 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小时之内回复,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所下达的资料整理任务及资料整理时间要求,自行配备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如因供应商服务响应滞后,采购人有权将资料整理任务指定其他供应商。 二、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

合同金额: 648,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按照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秦岭北麓西安地区文明起源项目考古发掘资料整理服务(最终版).pdf

秦岭北麓考古发掘资料整理服务合同.pdf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2024年09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