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薄荷花苑15-1、15-2、15-3、15-4号不动产
金额
254.5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4.5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薄荷花苑15-1、15-2、15-3、15-4号不动产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薄荷花苑

15-1、15-2、15-3、15-4号不动产

司法变卖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薄荷花苑15-1、15-2、15-3、15-4号不动产。15-1号建筑面积:63.99平方米,15-2号建筑面积:82.56平方米,15-3号建筑面积:63.67平方米,15-4号建筑面积:83.15平方米。

整体变卖,变卖价:254.542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2仟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结算账户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账号:13001635808050512186-0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行号:105126000103。

3、变卖预缴款及变卖余款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变卖预缴款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当具备当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3、该房产有抵押,抵押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直属支行。

4、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以现状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所需手续及费用,如因政策原因,该标的物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标的物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6、优先购买权人须经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联系。

8、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变卖价款,他人代交变卖价款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33195938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0335-7512144

法院监督电话:0335-3552100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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