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循环水蝶阀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5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循环水蝶阀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循环水蝶阀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30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30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循环水蝶阀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30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30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铁岭阀门有限公司 | 河南泉舜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58.000000 | 843.706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干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台机组循环水蝶阀及伸缩节采购供货合同(耐海水)、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2.5 2、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公司2×434MW(9F)燃机搬迁改造项目循环水系统液控、电动蝶阀及补给水系统电动蝶阀设备采购(耐海水)、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2.10 3、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干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循环水蝶阀及伸缩节采购供货合同(耐海水)、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4.7 4、中煤新集滁州电厂循环水系统大口径蝶阀及传力伸缩节设备采购合同(耐海水)、中煤新集(滁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6.13 5、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MW)工程循环水液控止回蝶阀及电动蝶阀采购合同(耐海水)、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9 | 1、#8号机凝汽器A、B侧出口蝶阀、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2021.9 2、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循环水系统海水大口径液控止回蝶阀及电动蝶阀采购、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2021.6 3、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循环水电动、液控止回蝶阀等、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2024.9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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