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华信产2024年金华市电子政务外网安装调试服务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华信产2024年金华市电子政务外网安装调试服务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金华信产2024年金华市电子政务外网安装调试服务项目在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前收到杭州联亘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参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评审委员会与杭州联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杭州联亘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
公示期间,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06718725
邮箱地址:15306718725@163.com
 
 
   比选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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