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3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造价咨询(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920066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
中介服务事项: 造价咨询(政府采购)
项目地点: 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新增用地面积9841.1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176.66平方米。主要建设主要包括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辅助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外道路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总预算: 3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出具编制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0天
质量要求: 咨询报告真实有效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0元 ,上限:20000元
价格说明: 一次性价格包干。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20 11:16 至 2023-09-22 11:1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算承包商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2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爱康
联系电话: 65856077
联系地址: 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920066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
中介服务事项: 造价咨询(政府采购)
项目地点: 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新增用地面积9841.1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176.66平方米。主要建设主要包括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辅助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外道路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总预算: 3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出具编制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0天
质量要求: 咨询报告真实有效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0元 ,上限:20000元
价格说明: 一次性价格包干。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20 11:16 至 2023-09-22 11:1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算承包商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2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爱康
联系电话: 65856077
联系地址: 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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