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餐费
100元*7天*120人
84000元
专家费
5000元*20人
100000元
学员住宿费
230元/间*60间*12晚
165600元
交通费
2000元/台车*8趟*2台车
32000元
保险费
100元/人*120人
12000元
开具发票税费等
52400.00
52400元
合计:446000元
按招标采购需求要求和双方达成一致的培训方案实际履行
(1)甲方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培训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市支付局办理支付手续,由市支付局按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2)乙方赠送甲方学员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学员办理投保手续所需的资料。
按甲方要求执行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学员的报名、审定、选派等组织工作,如实填写并按时向乙方提交报名表,保证陈述事实及申报信息的真实并合法有效,负责开展有关行前培训教育及行中配合工作,并对学员实行统一管理。
(2)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和授权,在培训期间负责学员有关安全及活动等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学员在培训城市的饮食住宿。
(2)乙方负责组织安排研修活动,与培训点做好沟通工作,按有关项目内容有效地联络和安排各项研修班活动。
(1)如乙方履约中发生过错延退履约或不履约,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纠正该行为。若在前述期限届满前乙方仍未纠正该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全部责任为弥补实际损失,并以甲方为该部分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对间接的损失、损害或开支承担责任。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或结算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所有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照法律所允许的银行同期利率计付逾期利息。如果双方就部分金额产生争议,甲方仍应立即支付无争议部分的金额。
(3)如甲方单方面取消协议的,应支付全额费用给乙方。
(4)如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及战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付款义务除外)。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本协议终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