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崇川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供应商遴选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2011(jc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晓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THH2022011(JC02)-2;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1

(1)供应商名称:南通联合智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159号瑞景商贸广场4幢0801室;

(3)成交金额:委托评审节能报告每次1.16万元;委托节能承诺表审核(打包)0.96万元/季度。

2.成交供应商1

(1)供应商名称:南通方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凤凰大厦2幢2006室;

(3)成交金额:委托评审节能报告1.19万元/次;委托节能承诺表审核(打包)0.995万元/季度。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第三方评审服务。

2.服务范围:2022-2024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节能承诺表审核工作。

3.服务要求:

(1)受采购人委托,在10个工作日内(节能报告修改完善时间不计在内)在南通市崇川区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节能报告,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审,出具项目节能评审意见,并对该意见负责。

注:《节能承诺表审核报告》须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对该报告负责。

(2)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节能评审工作,在组织召开项目节能专家评审会时,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名,广泛听取专家意见;重大分歧意见应在节能评审意见中全面、如实反映。

(3)评审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并在节能评审意见中注明节能报告修改完善时间。

4.服务时间:贰年;服务合同每一年度(即12个月)一签订,须满足采购人的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期内的单年度合同且不再续签。

5.服务标准:

(1)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操作、服务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对评审项目获取的资料和涉及需保密的内容,供应商承担不向第三方泄露的责任,并对该等义务在本项目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五、磋商小组名单:桂旭、金伟成、葛存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收取标准以最终成交价(50万元以下)为基数乘以服务招标代理收费费率1.5%,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收费;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0.7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孙晓;

电话:0513-55082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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