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29226
预算金额4.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29226 (三)预算金额:4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页-(一)日常及其他法 律事务 1、根据我中 心需要,对我中心涉 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 询和建议,为特定法 律事务提供法律意 见; 2、根据我中心 需要,以法律顾问的 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或其他公开声明; 3、根据我中心需 要,参与起草、审核 我中心重要的法律文 件;参与合同审查;4、根据我中心需 要,代为签署、送达 或接收相关法律文 件; 5、协助我中心 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我中心 重大决策在法律法规 层面提出可行性研究 分析及风险预测,并 出具专业法律意见;6、根据我中心需要 就工作事项出具书面 的法律意见; 7、应 由法律事务部门承办 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管理控制和风 险预防功能 1、审查 合同:合法性审查 (主体,代理人资 格,合同形式,内 容,订立手续)、真 实性审查(是否有欺 诈,重大误解)、公 平性审查(是否显失 公平)、周密性审查(是否完备、严密、准确、规范)避免签 订无效合同,避免出 现重大内容瑕疵。尽 量争取合同起草权。2、建立法律风险防 范体系(事前防范为-
1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定后 服务结束时间:实施一年 -第2页-主,事中化解和事后 补救为辅)通过接受 法律咨询、代理诉讼 等法律服务,发现、识别、整理分析并发 现法律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应对措 施,监控和处理生产 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 险。 3、预防法律风 险:根据我中心实际 情况,帮助我中心规 范管理行为。根据法 律风险源,制定出相 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灌输法律风险防范意 识。(三)纠纷处 理及司法救济经另 行委托,代理甲方涉 及经济、民事、知识 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 (含劳动争议仲裁)及行政听证、复议的 专案代理事务。 (四)本所在法律服 务“及时、有效”方面 的特别承诺: 1、对 咨询的一般性问题,若无特殊情况,本所 律师将在二个工作日 内回复,较大问题三 个工作日内回复;疑 难或特别复杂问题五 个工作日内回复。回 复时间从将全部证据 材料提交给律师时起 算。 2、对于较大问 题、复杂问题,如我 中心要求本所律师上 门服务,一般应提前 一个工作日预约。如 需外地出差的,应提 前三个工作日预约。3、对于重大问题、复杂问题,如我中心 确有要求,将由主办 律师召集本所同类业 务的其他律师,组成 扩大团队共同协商、解决。 4、经另行委 托后,对于诉讼、仲 裁案件,将在收到全 部案件材料后,三个 工作日内提供初步法 律意见,并提出补充 证据材料清单;在收 到我中心补充证据材 料后,出具完整法律 意见;诉讼过程中,将每一个进展及时向 我中心报告;庭审后 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庭 审报告;案件结束 后,提供结案报告以 及结案法律意见,以 供我中心参考。服 -145,000
务时间为一年,八十 个工作小时的报价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1月0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婧 020-83513151 采购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08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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