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1.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zfcg20241012-001001
预算金额9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3580984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静炜152627589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1.958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958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ZFCG20241012-001001;
2.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19583元;
5.最高限价:919583元;
6.采购需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8.所属行业:工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具体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0月11日17时后不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4.售价:100元。
5.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
姓 名: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5809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联系人:张静炜;
联系电话:152627589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炜;
联系电话:15262758956。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
联系方式:张先生1335809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张静炜15262758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炜
电 话: 15262758956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1.958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958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ZFCG20241012-001001;
2.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三余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19583元;
5.最高限价:919583元;
6.采购需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8.所属行业:工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具体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0月11日17时后不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4.售价:100元。
5.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
姓 名: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5809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联系人:张静炜;
联系电话:152627589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炜;
联系电话:15262758956。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
联系方式:张先生1335809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张静炜15262758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炜
电 话: 1526275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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