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4011100022
预算金额3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401110002-1


采购人(全称):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会展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自贸区长沙片区会展管委会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111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自贸区长沙片区会展管委会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完成自贸区长沙片区会展管委会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务工作。 1 351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1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小计
1 技术服务 351000 351000
年度合计 351000
三年合计 1053000
注: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2 —— 2025-01-1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3.2提交成果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会展管理委员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结题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自贸区长沙片区会展管委会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务

、项目背景与目的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会展板块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展片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初步性审配合会展片区规划编制任务为自贸会展管委会的规划审批提供专业技术力支持的工作的目的是为会展片区各类规划编制成果的规范性、科学性以及合理性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技术作效能

、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以长沙会展片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项目为主(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概念规划、规划研究、村庄规划、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以及自贸会展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与片区规划编制有关的规划咨询、征求意见等技术服务。

四、工作依据

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层规划成果。

3)《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长沙市相关技术规范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1)片区基础资料及相关数据的收集

配合自贸会展管委会收集会展片区范围内的已批已建用地情况、用地权属信息、已建配套设施情况等基础数据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2)项目相关规划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提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省、市规划部门的相关法定要求,根据规划编制项目的具体要求,收集整理城市国士空间规划、战略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研究课题等有关规划研究资料,并按照自贸会展管委会以及法定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规划资料,形成资料清单与资料光盘。

3)编制项目设计要点前期研究工作

认真听取自贸会展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划设想,从专业的高度和深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前提下编制规划项目设计要点,对设计内容、深度、时间要求进行认真考虑,将规划编制的意图能充分体现在规划设计要点中。

4)提供项目有关技术服务配合工作

以基础地理信息与规划资料信息平台为基础,提供自贸会展管委会组织的规划编制、规划整理及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等项目过程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如调研配合、技术协调、技术咨询等,此类工作由经办人提供工作任务单并形成书面记录材料,便于结题成果汇编。

5) 提供规划编制项目的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的对象为自贸会展管委会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项目,包括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两大类型。法定规划主要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非法定规划主要包括城市设计、概念规划、战略规划、规划选址、规划评估以及规划研究课题等。同时协助片区项目监管协议中规划层面履约及技术服务。

针对以上各类型项目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并按照不同的规划阶段(包括设计任务书、初步成果、送审成果、入库成果等不同环节)考虑不同的审查侧重点,提供各个阶段的技术审查意见。

具体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结合工作需要协商确定。

六、成果形式

各项目各阶段技术审查形成技术预审文件,并按项目交办的时间周期进行提供 。预审文件、技术服务单以纸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文件提供。并对自贸会展管委会提供成果进行归档整理汇总成年度成果。提交正式成果结题电子文件光盘2张, A4格式成果汇总2套。

七、服务期限

规划编制前后期技术服务作为常态项目拟按年度来开展工,作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形成上年度正式成果结题。

八、其它说明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 3.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的通知(长财采[2016]6号)文件规定的简易

5.3.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按国家规定执,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同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内,乙方按本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设计文件的时间。

(2)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方面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部门的协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和有标准进行设计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3)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无需另行项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下,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同),重新明确有条款之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2013年版))

(4)甲方应按本同规定的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要求乙方比同规定时间提前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成员,但需向乙方说明理由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设计团队成员,如因需要更换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编制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份数及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8)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修改或补充因乙方提交的编制成果存在遗漏或者错误等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

(9)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除外

7.5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则每延误一天,应按照甲方应付设计费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黄兴镇香樟东路230号会展星街9#栋3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 莫金文 法定代表人: 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 贺范 委托代理人: 肖龙瀛
电话: 0731-88969200 电话: 0731-84186526
传真: 0731-889692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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