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浦江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浦江县财政局以浦交﹝20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2022年浦江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防护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本次监理范围包括浦江县2022年浦江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域内。
2.3计划监理服务期:6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投资额:工程建安费约215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32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总监),其中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员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不少于3人,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