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破碎筛分系统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Z2021- ZC/ SF- 311H)
公示结束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金堆城矿山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破碎筛分系统设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红星矿山机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1.8500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洛阳中德重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4.6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郑州沃特机器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3.9500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红星矿山机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娄胜强/;
中标候选人(洛阳中德重工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闫振伟/;
中标候选人(郑州沃特机器科技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郭文利/;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红星矿山机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洛阳中德重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郑州沃特机器科技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公示期为 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2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 异
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2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3 异议
事项的基本事实;2.4 相关请求及主张;2.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 联系方式: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9-87521312 邮箱:120811198@qq.com 本项目公示期自即日起 3 天,如有异议,在公
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三、其他
本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913-29391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和平路 108 号佳腾大厦
联 系 人: 张文 李楚瑶
电 话: 029-87521312
电子邮件: 1208111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