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南通金桥大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南通金桥大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地点:南通金桥大厦。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南通金桥大厦消防维保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以下消防设施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泡沫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13、消防电梯;14、细水雾灭火系统;15、干粉灭火系统;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无
4、维保要求: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确保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在无故障状态下安全运行,确保顺利通过消防部门年检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5、维保服务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公告时间
2022/12/12-2022/12/15
四、招标要求
(一)报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维保单位从事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满足应急管理部颁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基本信息已满足要求的截图证明并确保可以登录查询。
3、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
(二) 维保服务要求:
1、维保方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须熟练,签订合同后如果在第一个季度内维保方不能将询价人所有系统了解清楚,排除一切故障,维保方自动解除合同,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在维护保养期间,因维保方错检、漏检或检测维修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失去作用造成后果的,将扣除合同当月款项的100%,且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3、如在维护保养期间,因维保方错检、漏检或检测维修不到位,致使不能通过消防检查部门日常有关检查验收的,所导致的处罚或罚款由维保单位全部承担,并且询价人有权终止合同。
4、如在维护保养期间,因维保方错检、漏检或检测维修不到位,致使不能通过消防部门的年度检验,询价人有权将合同立即终止,并且维保方须在未能通过年度检验的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询价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若维保方未能按时退回,按应支付款项总额每天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5、维保方必须确保每月进行巡检,每次巡检1至2人。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排除。当突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及消防部门检查时,必须保证其技术维修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且能进行有效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得派非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应付了事,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因维保方未能及时维修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维保方须予以赔偿,且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
6、维保方提交月度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报告,应当作出客观、完整的记录,记录表采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附录规定的统一的记录表式样,由维保方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经我方或物业负责人签字确认,还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备案。
7、报价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自行负责未进行现场勘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现场联系人:包工:13813719677
。
8、维保期内,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费用,总价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由维保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部分由询价人支付。
9、维保方配合协助询价人完成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培训和组织的年度消防疏散演习。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维护期满半年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待维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维保方需按询价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3)拟派维保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4)报价说明(格式自拟);
(五)报价须知
1、确定有效报价
本项目报价单位的报价低于4万元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4万元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费用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在合同承包期内该标段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电器维修更换等需要的人工、辅助材料、机械、管理、保险、利润、税金(6%的增值税发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评选办法
所有有效报价人中的最低报价人为成交单位。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2、报价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也可将询价响应文件以邮寄(仅限邮政EMS或顺丰速运)的方式递交给询价人,邮寄地址:南通市濠北路508号金鳌坊1号楼,收件人:周工,联系方式:13912278508
。请各报价人充分考虑快递的配送时效,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并签收时间为准,若询价响应文件在2022年12月15日17点00分前未送达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申请材料寄出后一定和收件人确认签收情况,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询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点00分。
4、请各报价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5、本项目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询价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 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濠北路508号金鳌坊1号楼
联系人: 周工
电 话: 1391227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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