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2023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nygc-gz-2023-01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誉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叶玲0755-83119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3-014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一号
2.2 项目规模:1500 吨/天
2.3 服务期限: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飞灰运输槽罐车和运输平板车(运输检修
过程中产生的散灰及零星危废),同时必须配备一台槽罐车辆作为应急使用,一旦现有运输
槽罐车发生故障,备用槽罐车辆能在三小时内到达招标方项目地点开展飞灰运输。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
废物运输 (第 6 类 6.1 项、第 9 类、危险废物) 、营业执照;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要有
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同时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JT/T1285-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
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异地 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20 号)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文件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槽罐车危废运输的合 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 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 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运输车辆(飞灰运输槽罐车和平板车专用车辆)平时不得移作他用,合同签署后 7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和宁波北仑交管部门系统上完成备案。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
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0755-839898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一号
联 系 人:林誉(商务联系人)/ 赖吉荣 (技术联系人)
电 话: 18367790192 / 13506884075
电子邮件: laijr@cebenvironmen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01
联 系 人: 谭叶玲
电 话:0755-83119957
电子邮件: tanyl@cebenvironment.com.cn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 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部分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取标准,请投标单位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投标管家最新公布的《关 于降低部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取消询比价项目成交服务费的通知》) 和本招标文件 7.5 条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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