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食堂临时餐饮外包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金额
10.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食堂临时餐饮外包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食堂临时餐饮外包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2909930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 11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食堂临时餐饮外包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食堂临时餐饮外包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迳口社区食堂。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负责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服务期间内的早、中、晚三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重大活动、等供餐及宵夜服务)。 (2)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3)采购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 (4)开餐时间:早餐8:00-9:00;中餐12:00-13:00;晚餐 18:00-19:00(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开餐时间和中标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或节假日需要开餐的,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并解决相应加班补贴,确保采购单位服务对象满足膳食用餐需求。 2、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食堂服务人员至少9人(其中安排1个总厨,1个中式炒菜师,2个中式配菜师,2个厨工,1个服务员,2名保洁员)。 (三)服务期限 46天。(2023年12月17日至2024.1月31日) |
项目预算金额: ¥103357.95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2909930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 11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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