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
项目所属年度:2022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需求编制时间:2022年08月19日
项目概况:近年来,平台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对新业态的监管始终处于探索前行阶段。随着《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平台经济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压力剧增。2021年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关于淘宝、天猫等阿里系平台的网络举报件高达8.24万件,同比增长83.72%。其中立案查处3900多件,占比总量4.7%,主要涵盖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无产品三种类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00余件;移送外地市场监管处理3.3万件,占总量40%。因目前存在全国各市场监管部门存在对相似违法行为执法不一的现状,为使更大范围的涉网违法行为能够由统一标准处理,经分析,余杭区局将通过外地市场监管协调查,可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类型案件开展自查自办。 为做好上述类型举报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现对以上执法办案工作的辅助处理部分进行服务外包,要求提供相关工作辅助处理服务,保障网络举报和有关案件工作的妥善处理。
二、公示期限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9日
三、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汪丽艳
联系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电信产业园1号楼3单元
联系电话:89391630
五、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部门(单位)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年08月22日
杭州市余杭区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
项目名称: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
项目
所属年度:2022
编制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
编制时间:2022年08月19日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本项目是否需要开展需求调查:是
1.本项目是否属于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情形:否
(二)需求调查方式
市场调查
(三)需求调查对象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成交价8636000.00元;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的辅助岗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价11000000元;2020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成
交价8880000元;2021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成交价8930000元。
(四)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人力资源需求,政府购买服务仍市场需要,政府需要的供求关系。
2.市场供给情况
市场供给情况成熟,较多类似项目正常进行。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成交价8636000.00元;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的辅助岗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价11000000元;2020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成
交价8880000元;2021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成交价8930000元。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服务项目不涉及。
5.其他相关情况
无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平台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对新业态的监管始终处于探索前行阶段。随着《电子
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平台经济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压力剧增。2021年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关于淘宝、天猫等阿里系平台的网络举报件高达8.24万件,同比增长
83.72%。其中立案查处3900多件,占比总量4.7%,主要涵盖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无产
品三种类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00余件;移送外地市场监管处理3.3万件,占总量40%。因目
前存在全国各市场监管部门存在对相似违法行为执法不一的现状,为使更大范围的涉网违法行为
能够由统一标准处理,经分析,余杭区局将通过外地市场监管协调查,可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
无照经营、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类型案件开展自查自办。为做好上述类型举报案件的后续处
理工作,现对以上执法办案工作的辅助处理部分进行服务外包,要求提供相关工作辅助处理服
务,保障网络举报和有关案件工作的妥善处理。
(二)项目所属年度:2022
(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四)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五)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扶持中小企业
(六)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七)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拟采购标的(1)
标的内容,2022年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
数量1,单位,年
(一)总要求各处理过程时限要求须符合规范,各处理过程及结果均须如
实记录并归档,所有记录应可供方便查阅,需要告知有关部门、人员的,应
通过适当途径告知,并记录告知情况,告知应在相应处理过程当天完成;部
分需书面回复上级交办部门的交办件,需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回复;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有关处理不当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处理。
(二)书信材料收寄处理1、认真耐心地开展当事人材料、异地市场监管部
门回复函件等所有书信材料的拆解归集,记录各类来源信息并在系统中统一
录入数据,并分流或及时通知至相应处理部门或人员;2、信件收寄处置工
作;(三)立案辅助处理1、认真耐心地开展举报件、上级交办、系统交
办等案件立案辅助处理;2、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3、调查取证辅助处
理;4、调查终结辅助处理;5、听证、告知辅助处理;6、处罚执行、催
告、强制执行辅助处理;7、结案辅助处理。(四)协查处理1、认真耐
功能和质量要求
心地开展上级交办、系统交办、来访接待、函件拆解扫描,记录各类来源信
息并在系统中统一录入数据,并分流至相应处理部门或人员;2、以可作为
证据的方式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单位获取信息并反馈协查发起部门;
(五)数据统计分析辅助甲方对网络举报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举报
内容及处理相关工作形成日常处理报告(分为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和专项报告。(六)其他与网络举报相关的辅助性工作。1、根据行政救
济内容,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材料;2、其他与网络举报相关的辅助性工
作。(七)质检要求:质检专员须对每个立案调查的案件审核,每月对案
件抽查复盘质检,不定期安排专项质检会议,通晒相关问题。(八)专业
人员要求: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及一定行政案件处理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人,
对日常质检问题件、疑难件、舆情件进行把控审核,指导普通业务人员依法
依规开展工作。
(八)拟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一年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
若本项目周期实际处理量结算额超出乙方中标总额在5%
(含)以内的,不另行申请财政预算;若实际处理量结
算额超出乙方中标总额5%以上的,可由甲方向财政申请
追加预算,经财政审批同意后可签订项目补充合同,否
1100
则不予签订。采购人分三次支付费用:首次支付为合同
签订后15天内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总价的40%,第二次支付
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约40%;第三次支付为项目期满全部
完成且经考核合格通过
4.售后服务要求
以发布为准。
5.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
以发布为准。
(九)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以发布为准。
三、合同订立安排
(一)采购项目预(概)算(元):12,000,000.00,最高限价(元):
12,000,000.00
(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2022.9.16
(三)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四)委托代理安排:社会代理机构
(五)采购包划分:不分标项
(六)合同分包:不允许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无;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
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十)竞争范围:公开发布
(十一)评审规则:综合评分
四、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服务
(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要标的:
标的内容1,2022年互联网执法办案辅助处理项目
数量1,单位,年
(一)总要求各处理过程时限要求须符合规范,各处理过程及结果均须如
实记录并归档,所有记录应可供方便查阅,需要告知有关部门、人员的,应
通过适当途径告知,并记录告知情况,告知应在相应处理过程当天完成;部
分需书面回复上级交办部门的交办件,需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回复;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有关处理不当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处理。
(二)书信材料收寄处理1、认真耐心地开展当事人材料、异地市场监管部
门回复函件等所有书信材料的拆解归集,记录各类来源信息并在系统中统一
录入数据,并分流或及时通知至相应处理部门或人员;2、信件收寄处置工
作;(三)立案辅助处理1、认真耐心地开展举报件、上级交办、系统交
办等案件立案辅助处理;2、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3、调查取证辅助处
理;4、调查终结辅助处理;5、听证、告知辅助处理;6、处罚执行、催
告、强制执行辅助处理;7、结案辅助处理。(四)协查处理1、认真耐
功能和质量要求
心地开展上级交办、系统交办、来访接待、函件拆解扫描,记录各类来源信
息并在系统中统一录入数据,并分流至相应处理部门或人员;2、以可作为
证据的方式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单位获取信息并反馈协查发起部门;
(五)数据统计分析辅助甲方对网络举报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举报
内容及处理相关工作形成日常处理报告(分为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和专项报告。(六)其他与网络举报相关的辅助性工作。1、根据行政救
济内容,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材料;2、其他与网络举报相关的辅助性工
作。(七)质检要求:质检专员须对每个立案调查的案件审核,每月对案
件抽查复盘质检,不定期安排专项质检会议,通晒相关问题。(八)专业
人员要求: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及一定行政案件处理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人,
对日常质检问题件、疑难件、舆情件进行把控审核,指导普通业务人员依法
依规开展工作。
2.履行时间(期限):一年
3.履约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价款或者报酬:12000000
5.考核要求和付款进度安排
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
若本项目周期实际处理量结算额超出乙方中标总额在5%
(含)以内的,不另行申请财政预算;若实际处理量结
算额超出乙方中标总额5%以上的,可由甲方向财政申请
追加预算,经财政审批同意后可签订项目补充合同,否
1100
则不予签订。采购人分三次支付费用:首次支付为合同
签订后15天内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总价的40%,第二次支付
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约40%;第三次支付为项目期满全部
完成且经考核合格通过
6.资金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采购人应当
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
8.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整体项目
9.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归采购人
10.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约定
无
11.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12.其他条款
以采购需求为准。
五、履约验收方案
(一)履约验收主体
1.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验收
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4.是否邀请专家:是
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6.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二)履约验收时间:2023-09-30
(三)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
(四)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五)履约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2.商务履约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六)履约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七)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需求。
六、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
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
(一)国家政策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采购人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等非采购人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
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采购人违
约。采购人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
(二)实施环境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施环境变化等非采购人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
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有权
对需求进行修改。
(三)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采购人有权根据重大技术变化等非采购人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
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有权
对需求进行修改。
(四)预算项目调整风险的应对措施
采购人有权根据预算项目调整等非采购人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
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有权
对需求进行修改。
(五)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风险的应对措施
1、依法制订采购需求,正确编制采购文件,从源头上减少质疑投诉。2、及时处理质
疑,加强从质疑收件、调查核实、组织专家论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求证、与质疑供应商沟通
协调、与职能部门会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顺利处理质疑、有效减少投诉。3、质疑属实的,及
时修改采购文件中的不合法、不合规条款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六)采购失败风险的应对措施
分析采购失败原因,及时调整招标策略;改变招标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七)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一次,并给予通报。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八)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采购人和投标人
双方都有义务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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