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公示表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发 包 人: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
咨 询 人:重庆大有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重庆市永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签 订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
乙方(全称):重庆大有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重庆市永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东路418号(沙河小学校园内)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扩建教学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7889.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53.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35.96平方米。
配套建设综合楼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楼宇连接通道、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生化池及其他附属工程,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1. 工程总投资额:约4991万元。
2.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
3. 服务范围及服务目标
(1)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工程设计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3)工程监理范围:
1、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还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并参与施工合同拟定; 施工阶段审核技术方案并协调各方落实。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4、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要求。
5、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
(4)工程造价咨询范围:
1.招标阶段限价审核:是指招标阶段限价审核,具体编制重点内容如下:完善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准确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选用正确的材料价格,计算正确的综合单价;选用合理施工方案计算措施费用;明确建设工程甲供材料的计价方法;规范其他项目费用及暂定价的计价办法;正确计算招标控制价工程总费用。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1)工程实施阶段
A.完成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
B.对施工图的经济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漏项、缺项及故意降低或提高标准等进行审查。
C.协助委托方编制合约规划、资金计划、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组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招标(或询价和比选)文件计价条款咨询服务。
D.参与建设单位负责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重要会议。
E.对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背招标文件或主合同实质性条款等进行审查。
F.对投资控制资料的质量和进度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G.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H.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漏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计划外工程(含现场水、电、气、弱电等迁建费用)的造价编制,并对工程增加投资事项及时专项报告;工程实施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造价投资处理。
I.对材料及设备采购,对暂估价、未计价材料等的价格进行询价。
J.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服务。
K.项目建设中涉及到工程造价计量工作的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需签名认可;
L.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查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及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提供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建议意见。
M.向委托人提供投资控制情况季报、年报和项目基本建成(或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或截止评审工作基本结束)报告及其他材料等。
(2)竣工验收阶段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过程投资控制报告,对工程结算资料完整性、项目前期手续完善情况、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性、招投标文件执行情况及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等按内审要求进行审查,完成后续结算的初审,并配合完成终审工作;
B.因国家政策性调整、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等因素造成实际投资突破初设批复投资概算时,督促项目法人编制调整概算报告。
(二)服务目标
质量目标: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严禁发生责任质量事故,同时所提供咨询成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有力,工程建设各阶段费用支出有计划,有控制,项目结算总投资不超过概算额。
安全管理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
二、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徐波 ,身份证号码: 512221197402141954 ,执业资格证名称及注册号: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05001150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条件: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要求。
勘察负责人: 曹文华 ,设计负责人: 贺军 ,总监理工程师: 程家华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 黄立存 ;工程造价咨询执行负责人: 李晓敏 ;勘察团队人员、设计团队人员、监理团队人员、工程造价咨询团队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要求。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协议签订后,项目总负责人每个月向发包人述职两次,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人员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到岗参与相关工作。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总负责人应参加工程各项验收、关键工序质量检查、协调会、必要的工地例会交底和定期的监理例会,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 2 天。工程咨询人同时应配备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的驻场人员。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的现场服务人员应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参与工程各项验收、关键工序质量检查、协调会、必要的工地例会。
工程咨询人应在工地现场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报发包人备案;工地现场设立纪检监察专员,纪检监察专员每月向发包人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工程咨询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到工地现场巡察一次,并向发包人报告巡察情况。
项目保修阶段:工程咨询人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其它成员接发包人通知后应 2 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处理保修问题。
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职责如下:
1.工程咨询人应书面授权委托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负责人,即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并实行总负责人责任制。项目总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咨询人的授权范围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其职责如下:
(1)牵头制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组织架构、专业分工、决策机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表格和成果文件模板等,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规划、咨询目标,核准专业咨询服务实施细则。
(3)根据需求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部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特别是明确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及其职责。
(4)根据工程进展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情况调配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部人员。
(5)统筹、协调和管理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检查和监督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6)参与组织对项目全过程各阶段的重大决策,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任务分解、利益分配和资源使用。
(7)参与或配合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成果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调解发包人与其他参建单位的有关争议。
(9)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委托授予的其他权责。
2.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规划,负责编制所负责专业咨询服务的实施细则。
(2)按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要求等,完成所负责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和出具的成果负责,并向总咨询师报告。
(3)完成总咨询师安排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工程咨询人向发包人报送资料、报告工程咨询工作要求为: 按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供 。
四、服务费用
根据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暂定工程咨询报酬约定如下:
以本项目暂定以4991万元为基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伍万零肆佰零壹元整 (小写:2550401.00元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总金额暂定价=勘察服务费暂定金额+设计服务费暂定金额+工程监理服务费暂定金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金额。
(1)勘察服务费暂定金额为大写: 叁拾万零玖仟肆佰肆拾贰元整(小写:309442.00元)(暂以4991万元为基数× 0.62 %(中标费率)计取,作为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2)设计服务费暂定金额为大写: 壹佰零陆万叁仟零捌拾叁元整(小写:1063083.00元)(暂以4991万元为基数× 2.13 %(中标费率)),作为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3)工程监理服务费暂定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肆仟零壹拾玖元整 (小写:544019.00元 )(暂以4991万元为基数× 1.09 %(中标费率);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金额为大写: 陆拾叁万叁仟捌佰伍拾柒元整 (小写: 633857.00元 )(其中招标阶段限价审核费用暂以4991万元为基数× 0.25 %(中标费率),暂定 124775.00元;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用暂以4991万元为基数× 1.02 %(中标费率),暂定509082.00元)。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向甲方结算后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分配。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10%,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80% ;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项目经万州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中心或万州区项目审计主管部门评审或审计定案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或审计报告后止。在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前,若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到期,工程咨询人应在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到期失效14日前,向发包人重新提交一份相同的履约保函,以保证在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前,合同要求的履约保函一直有效。在工程咨询人已重新提交相同的履约保函后14日内,原履约担保自动失效。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方式缴纳的,履约担保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若工程咨询人出现违约责任,应在当期的进度款中扣除当期发生的违约金,若当期进度款金额低于当期违约金金额时,发包人可以兑付工程咨询人的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
委托人不承担咨询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件;
4.通用条件;
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7.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文件;
8. 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为本合同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七、服务期限
勘察周期:分阶段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并通过审查及提交审核合格的地勘报告。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5 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配合与指导;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工程项目施工期、验收期及其缺陷责任期阶段。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任务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经万州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中心或万州区项目审计主管部门评审或审计定案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或审计报告为止。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九、双方承诺
1. 项目实施方向项目业主方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2. 项目业主方向项目实施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开展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活动的依据,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合同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应支付款项。
十、词语含义
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一、合同订立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
3.本合同一式 壹拾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捌 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 重庆大有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12079343888
纳税人识别号: 915001012079343888
地 址: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83号6-7楼
电 话: 023-58250350
开户银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狮支行
账 号: 2012 0000 0000 9749
乙方: 重庆市永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120793605XK
纳税人识别号: 9150010120793605XK
地 址: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一段772号附楼第五层
电 话: 13594772178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万州支行
账 号: 7423010182600008340
乙方: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333366
纳税人识别号:911300001043333366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5号
电 话:13883862776
开户银行: 0402021529300036048
账 号: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