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gcjsxm-hb-gd002
预算金额227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编号:CS-GCJSXM-HB-GD0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包括一座高压配电房,以及室外电力管沟,主要负责南航北工作区多个项目的高压用电分配;高压进线自机场北110kv电站引入、采用2条主进线电缆,高压出线自配电房引至北工作区各项目建设用地周边。
(2)高压配电房建筑面积约403㎡,及室外电力管沟、电缆等。
(3)项目投资:工程投资约2279万元。
1.6采购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家)

单价限价
(单位:折扣率)

合同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

备注

1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初审)

1

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 149 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率不高于80%

33.5

(1)审核的基本收费和追加收费均按收费标准乘以拆扣率计算,追加收费以审减(增)额的总数作为基数。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含竣工结算初审且不另计审核服务费。
(3)合同限价不作为最终成交金额,费用按单个项目(施工招标标段)计取,以收费标准和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进行计算。
(4)取费基数不包括专项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


2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

1

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 149 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率不高于80%

33.5

合计

67


注:1.供应商根据鄂价工服规[2012] 149 号文件收费标准报折扣率,有效的报价范围为:0%≤拆扣率报价≤8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折扣率报价72%,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按鄂价工服规[2012] 149 号文件收费标准*72%,否则报价无效。
2.拟采购2家造价咨询单位,分别承担标段1和标段2的服务:
(1)标段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咨询服务内容:
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根据施工图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清单和控制价,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②投标报价分析和清标。对施工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
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a.确定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b.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c.进行成本分析与工程造价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d.参与设计图纸的会审,对图纸不合理性提出修改建议;e.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竣工结算初审报告(此项服务收费含在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中、不另计费);f.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关于工程相关合同中关于价格、支付、变更、索赔等方面的技术服务。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④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负责解释其咨询成果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
(2)标段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咨询服务内容:
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②投标报价分析和清标。对施工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
③竣工结算审核,根据项目结算资料,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审核结算文件,并出具相关方确认的审核结果文件。
④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负责解释其咨询成果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需同时参与以上2个标段,报价时需分别考虑2个标段的工作内容(同一供应商2个标段报价折扣率一致);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排名情况,最终确定供应商成交标段;1家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段。
4.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5.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7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标段1: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机编制、投标报价分析和清标、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初审)

湖北省武汉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时终结。

2

标段2: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投标报价分析和清标、
竣工结算审核等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时终结。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2020年7月12日 至2023年7月12日)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审核、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或竣工结算审核等4种业务类型中的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附合同复印件)。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7月12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委员会有权认定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 年 7 月5日至 2023 年 7 月7日;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将竞价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日9时00分,地点为 武汉市江汉区民航里2号通信楼3楼不动产运营室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
邮编:431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屈工,027-85300418
EMAIL:quzhe@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综合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屈工,027-85300418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7-85301575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日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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