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关于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浪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24-sp-c-001-001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宇曦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琦0512-651617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关于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浪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1-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浪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 202412314 0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CH2024-SP-C-001-001

项目名称: 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浪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600,000.00

采购需求:

(一)滨江苑社区服务要求

1 、项目背景

滨江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滨江苑社区公建配套用房内,面积约 1300 平方米,二楼和三楼,根据居民需求调研的结果,中心设置接待健康大厅、心理咨询 / 康复理疗室、休闲影视区、助餐棋牌多功能厅、书画艺术室以及助餐区域等,主要为滨江苑苑社区 60 周岁以上的社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健康益智等专业化服务。

2 、服务时间:

各日间照料中心周一至周日 8:30-17:00 开放运营,法定节假日按规定值班。

3 、服务对象:

为滨江苑社区 60 周岁以上、生活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年居民,提供专业化日托服务。在优先满足户籍老人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辖区内的自费服务对象。

4 、基础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管理要求

4.1.1 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工作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满足辖区老年人日托养老服务需求,管理并监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内部管理会议,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1.2 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不少于 6 工作人员,其中包含专职人员至少 3 名: 1 名负责人员, 2 名社工;后厨及保洁 3 名: 1 名厨师, 2 名保洁(兼帮厨 1 人)

注: 日间照料中心固定人员总工资支出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的 70% ,用于开展全部为老服务活动的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30%

4.1.3 制定、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运作的服务 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和质量。

4.1.4 中心每周设定公示“课表” ( 需明确每周课表内容 ), 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社区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参与度高。

4.1.5 具有与健康养老及日照中心日常运营的相应健康、管理软件,如慢病管理系统、大数据健康监护、健康指数评估、紧急呼叫救助、智能照护、送餐管理、健康评估、健康饮食指导服务等。

4.1.6 服务过程中因磋商响应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磋商响应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7 确因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临时加班等。

4.2 服务内容

详细内容

场次

备注

主题活动

52

全年 5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大型活动

12

全年 1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专题讲座 ( 包含于主题活动或大型活动 )

12

全年 1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兴趣小组 ( 包含于主题活动或大型活动 )

12

2 个小组 --- 每组最低人数不少于 10

志愿者团队

6

2 个小组 --- 人员总数不少于 15

助乐活动

150

棋牌、阅读、晨练、文体等活动(全年不低于 3000 人次)

便民服务(包含于主题活动)

12

12 / 年,不低于 2 小时 / 次。服务内容为:理发、修理小家电、法律咨询等。

新闻报道

16

省级报道一年 4

市级报道一年 12

提供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健康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内部管理等日间服务和管理的内容。摸清辖区空巢、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底数,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订四方关爱协议,建立相关台账,做好应急处置,定期探访。配合街道及社区,按相关要求开展辖区内特殊老人上门探访工作。

4.2.1 助餐服务

为日照中心覆盖范围内所有年龄满 60 周岁的户籍老年人提供午间助餐服务。对有送餐需求的援助、补助对象或残疾、低保老人,可提供无偿送餐上门服务。在中心食堂就餐对象可享受日间照料中心的所有服务和功能设施。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 10/ 餐;其他有助餐需求的老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的 125%

日间照料中心安排有健康证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分餐、送餐、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每日做好食品留样,每周公示一周菜单,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助餐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助餐覆盖范围:滨江苑社区。

4.2.2 日间生活照料

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 提供看护、休息等一般照料和陪护服务。每月一次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理发服务,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修剪指甲、扦脚等助洁服务。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打造出“一日照、一品牌”。

4.2.3 健康护理

定期为老人测量血压、血氧、血糖、脉率等,并为老年人建立一人一档个人健康档案。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相关知识讲座。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予以救助。具有健全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至少与一家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义诊、医疗咨询、慢病干预、康复理疗服务。

4.2.4 文体娱乐

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唱歌、戏曲欣赏、益智游戏、手工、兴趣培训等等,同时结合传统文化节日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中心每天活动内容丰富,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主题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4.2.5 精神慰藉

通过开展个案咨询、团队健康辅导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筛查、情绪管理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的需求。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主要以陪同聊天、心理健康咨询、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精神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4.2.6 日常运营管理

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持运营场所内干净整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每天通风、定期消毒;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好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监管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4.2.7 红浦共享菜园

菜园由日照中心维护,可邀老书记工作坊成员参与,体现红色基因。

(二)浪花苑服务要求

1 、项目背景

浪花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浪花苑社区高层区综合服务中心,使用面积近 2000 平方米( 1-4 楼),根据居民需求调研的结果,中心设置接待健康大厅、心理咨询 / 康复理疗室、休闲影视区、助餐棋牌多功能厅、书画艺术室以及助餐区域等,主要为浪花苑社区、闻涛苑社区 60 周岁以上的社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健康益智等专业化服务。

2 、服务时间:

各日间照料中心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开放运营,法定节假日按规定值班。

3 、服务对象:

为浪花苑社区、闻涛苑社区 60 周岁以上、生活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年居民,提供专业化日托服务。在优先满足户籍老人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辖区内的自费服务对象。

4 、基础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管理要求

4.1.1 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工作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满足辖区老年人日托养老服务需求,管理并监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内部管理会议,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1.2 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不少于 6 工作人员,其中包含专职人员至少 3 名: 1 名负责人员, 2 名社工;后厨及保洁 3 名: 1 名厨师, 2 名保洁(兼帮厨 1 人)

注:日间照料中心固定人员总工资支出不得高于总金额的 70% ,用于开展全部为老服务活动的金额不得低于总金额的 30%

4.1.3 制定、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运作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和质量。

4.1.4 中心每周设定公示“课表” ( 需明确每周课表内容 ), 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社区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参与度高。

4.1.5 具有与健康养老及日照中心日常运营的相应健康、管理软件,如慢病管理系统、大数据健康监护、健康指数评估、紧急呼叫救助、智能照护、送餐管理、健康评估、健康饮食指导服务等。

4.1.6 服务过程中因磋商响应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磋商响应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7 确因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临时加班等。

4.2 服务内容

详细内容

场次

备注

主题活动

52

全年 5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大型活动

12

全年 1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专题讲座 ( 包含于主题活动或大型活动 )

12

全年 12 次,单次不少于 2 小时

兴趣小组 ( 包含于主题活动或大型活动 )

12

2 个小组 --- 每组最低人数不少于 10

志愿者团队

6

2 个小组 --- 人员总数不少于 15

助乐活动

150

棋牌、阅读、晨练、文体等活动(全年不低于 3000 人次)

便民服务(包含于主题活动)

12

12 / 年,不低于 2 小时 / 次。服务内容为:理发、修理小家电、法律咨询等。

新闻报道

16

省级报道一年 4

市级报道一年 12

提供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健康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内部管理等日间服务和管理的内容。摸清辖区空巢、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底数,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订四方关爱协议,建立相关台账,做好应急处置,定期探访。配合街道及社区,按相关要求开展辖区内特殊老人上门探访工作。

4.2.1 助餐服务

为日照中心覆盖范围内所有年龄满 60 周岁的户籍老年人提供午间助餐服务。对有送餐需求的援助、补助对象或残疾、低保老人,可提供无偿送餐上门服务。在中心食堂就餐对象可享受日间照料中心的所有服务和功能设施。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 10/ 餐;其他有助餐需求的老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的 125%

日间照料中心安排有健康证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分餐、送餐、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每日做好食品留样,每周公示一周菜单,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助餐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助餐覆盖范围:浪花苑社区、闻涛苑社区。

4.2.2 日间生活照料

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 提供看护、休息等一般照料和陪护服务。每月一次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理发服务,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修剪指甲、扦脚等助洁服务。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打造出“一日照、一品牌”。

4.2.3 健康护理

定期为老人测量血压、血氧、血糖、脉率等,并为老年人建立一人一档个人健康档案。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相关知识讲座。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予以救助。具有健全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至少与一家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义诊、医疗咨询、慢病干预、康复理疗服务。

4.2.4 文体娱乐

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唱歌、戏曲欣赏、益智游戏、手工、兴趣培训等等,同时结合传统文化节日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中心每天活动内容丰富,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主题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4.2.5 精神慰藉

通过开展个案咨询、团队健康辅导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筛查、情绪管理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的需求。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主要以陪同聊天、心理健康咨询、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精神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4.2.6 日常运营管理

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持运营场所内干净整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每天通风、定期消毒;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好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监管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4.2.7 空中菜园管理服务

通过组织老人参与,对空中菜园进行管理照理,形成特色服务项目。

(三)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须给 每个社区配备 2 辆电动三轮车,用于助餐服务。

2 、每个社区 上门服务的一切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负责。

3 、供应商负责添置项目运营过程中应服务内容需要而增加的用品用具,此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 、成交单位负责运营期间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修服务并承担实际运营相关的日常支出费用。

5 、成交单位负责运营期间对应日照中心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关支出费用。

6 、成交单位负责购买公众责任险或者购买其他运营需要的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7 、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过程中,服务老人发生突发事故或意外等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 202421 日至 2025131 日,具体起止时间以街道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4110 日至 20241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 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512-66605055 (时工)、 66605052 (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办事指引 ”―“ 采购类 —— 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 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 CA 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5 、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6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 - 项目流程 - 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 、技术支持

1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 7 天;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电话: 0512-66605609

手机: 15151408200

2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 7 天;

电话: 0512-66605052

手机: 17315885859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23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123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在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

苏州工业园区 2.5 产业园 D2 栋胜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0512-62811296 (宋宇曦)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0512-651617960512-6516179 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高凡、周文娴

电话: 0512-65161796 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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