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帕那镇卓格小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多县帕那镇卓格小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安多县帕那镇卓格小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ZB-NQFJ-ADPNZGYEY221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多县帕那镇卓格小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发【2022】3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多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安多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改扩建园舍840平方米,新建围墙320米及硬化、厕所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12个月);
2.4、招标范围:改扩建园舍840平方米,新建围墙320米及硬化、厕所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名称:安多县帕那镇卓格小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房建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 月11日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23年02月06日11时30分至2023年 02 月11日11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ggzy.xizang.gov.cn/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8日16 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
8.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的规定要求。
8.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8.11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际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区外企业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8.1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劳务员相关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未按要执行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13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8.14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1、凡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那曲房建市政类项目全部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2、请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严格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内容为准。3、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米玛平措
电话:18889060003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瑞丰
电话:17383873330
日期: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