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本溪市桓仁县 2024 年老化供热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一体化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41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姜海亭
中标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姜海亭
公告正文
本溪市桓仁县 2024 年老化供热管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4111 | 工程名称 | 本溪市桓仁县 2024 年老化供热管道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4111001001 | 标段名称 | 本溪市桓仁县 2024 年老化供热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一体化招标 | ||||||||
建设单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 建设地点 |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姜海亭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辽1442022202312525 | 94.800000% | 20250120-20261030,648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2.1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尧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姜海亭 | 杨波 | 赵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姜海亭 | 杨波 | 赵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郭东升 | 姜凌水 | 张良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热力工程高级工程师 | 暖通高级工程师 | 采暖通风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1442022202312525 | 辽1212010201006428 | 辽1222018202000107 | ||||||||
投标报价 | 94.800000% | 95.350000% | 95.090000% | ||||||||
工程工期 | 20250120-20261030,648日历天 | 20250120-20261030,648日历天 | 20250120-20261030,648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 92.12 | 82.9 | 82.1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尧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辽宁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为:1212600.00元,规费费率报价为:9.94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 94.80 %,第二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为:1216000.00元,规费费率报价为:9.9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95.35%,第三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青尧建设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为:1209800.00元,规费费率报价为:9.97%,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95.09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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