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天翼视联2024年视联网终端画质环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5982】),比选人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智慧家庭终端需求白皮书--网络摄像头分册(2020.V2.0)》文件,智慧家庭终端需满足可靠性、稳定性要求、图像质量规范、音频质量要求,目前公司暂不具备图像质量的检测环境,需进行图像质量分析软件及其配套设备的建设,以保障集团入库摄像头的图像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购买一套视联网终端画质检测软件及配套硬件,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套) |
规格型号 |
供货地 |
交付期 |
1 |
视联网终端画质检测软件及配套硬件 |
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1.2.3 |
详见1.2.5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如采购设备属于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范围,应在“采购内容”中明确对应的具体装备名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可在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https://mte.cecbid.org.cn/)查询。
1.2.2采购估算金额:53.675万元(含税)。
1.2.3供货地:广州市。
1.2.4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的交付。
1.2.6保修期:终验证书签署后提供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1.2.7是否划分标包和中选人数量: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要求,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75000元,参选报价须符合比选项目内容的报价要求,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机构授权,即:由总公司授权其下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由其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参选人自2021年9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指摄像头图像质量分析等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采购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00分00秒。
5.2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83号岗顶1站广场6楼(南国会·1站酒店6楼2厅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递交
6.2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13号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 目 联系人:刘市楼、汤井宽
电 话:19084240261
电 子 邮 件:liushilou.jszbtx@chinaccs.cn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1楼
邮 编:210003
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liushilou.jszbtx@chinaccs.cn。
比选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