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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k2109012023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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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时间:2023-08-20至2023-08-28   作者:董靖宇
      

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对采购需求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K2109012023000002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修理,数量约240辆,其中轿车130台、商务车6台、旅行车3台、越野车16台、小型客车31台、大型客车1台、中型客车8台、轻型货车2台、小型专项作业车1台及行政执法车辆。

2.维修内容:

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车辆保养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钣金(车身修复)等。

3.最高限价:维修工时费单价不超过10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4S店原厂配件价格70%。

四、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于征求意见期限内将填写后的《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扫描件至lnhyzc007@163.com。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15641875633

附件:《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

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08月20日

附件: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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