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6619.0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248号
预算金额6619.02万元
招标公司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3623893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248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专项债+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66190213.52 元,招标人为宜阳县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为宜阳县香鹿 山镇。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新建 1#楼 1 座、2#配套商业区 1 座、3#4#蔬菜水果交易区 2 座、5#干货交易区 1 座,建筑面积共计 15741.86m2,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筏板基础,框架结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隔热断桥窗,挤塑聚苯板屋面 保温及附属的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002)宜阳县香鹿山镇农 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 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 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 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 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 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 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002 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 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 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 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
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 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 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 体注册 CA 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 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宜阳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248 号
3、建设地点:宜阳县香鹿山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专项债+财政资金,66190213.52 元,
一标段:34090895.95 元,二标段:32099317.57 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新建 1#楼 1 座、2#配套商业区 1 座、3#4#蔬菜水果交易区 2 座、5# 干货交易区 1 座,建筑面积共计 15741.86m2,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筏板基础,框架结 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隔热断桥窗,挤塑聚苯板屋面保温及 附属的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等;
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新建 6#7#冷链物流仓储区 2 座、8#9#蔬菜水果交易区 2 座,10#12# 肉类家禽交易区 2 座、11#水产品交易区 1 座、13#农产品交易区 1 座,建筑面积共计 11684.65m2,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筏板基础,框架结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隔热断桥窗,挤塑聚苯板屋面保温及附属的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新 建室外 C25 混凝土路面,广场砖路面,植草砖停车位,雨污水管网及附属的电气、排水安装 工程等。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且拟配备的项目部人员不同,可 以同时中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且拟配备的项目部人员相同,并同时成为两 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先后顺序优先选取前面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 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顺延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6、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香鹿山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为宜阳县 香鹿山镇。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新建 1#楼 1 座、2#配套商业区 1 座、3#4#蔬菜水果交 易区 2 座、5#干货交易区 1 座,建筑面积共计 15741.86m2,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筏板 基础,框架结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隔热断桥窗,挤塑聚苯 板屋面保温及附属的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等;
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新建 6#7#冷链物流仓储区 2 座、8#9#蔬菜水果交易区 2 座,10#12# 肉类家禽交易区 2 座、11#水产品交易区 1 座、13#农产品交易区 1 座,建筑面积共计
11684.65m2,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筏板基础,框架结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隔热断桥窗,挤塑聚苯板屋面保温及附属的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新 建室外 C25 混凝土路面,广场砖路面,植草砖停车位,雨污水管网及附属的电气、排水安装 工程等。
7、工期:365 日历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 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 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4、本项目釆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 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 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 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 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 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 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8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宜阳县)。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 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716008
代理机构: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5 号上发产业园区 G 区 1 楼 102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623893649
监管部门:宜阳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8678
2023 年 8 月 1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716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5 号上发产业园区 G 区 1 楼 102 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623893649
电子邮件: hnrunchuang2021@163.com
管意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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