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抽查情况的通报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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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市直各预算单位、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等政策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抽查工作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本级2022年1月-2023年6月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计抽查486个项目(包),涉及64个采购单位,抽查比例占100%。
二、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
1、合同内容不完善。如合同中未建立供应商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等。
2、采购结果公告超时。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均能够按照我市要求,积极提高采购效率,在评审结果确定当日或者1个工作日内发布项目采购结果公告,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拖延现象。
3、合同签订超时。大多数采购单位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及时与供应商按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但所抽查项目中,仍发现有部分单位的采购项目,超出2个工作日签订合同的规定,存在不及时或拖延的情况。
4、合同公告及备案超时。从抽查项目情况看,大多数采购单位能够在签订合同当日或者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少部分单位存在2个工作日完成的情况,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合同公告及备案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严重不符。
对以上采购合同存在问题的项目,采购办给出的处理结果是: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学习文件要求,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上报财政局采购办并及时修改合同。
三、有关要求
1、提升政治站位。加快采购结果确定、合同签订及公告、备案,是提高采购效率,增加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采购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签订合同工作效率,增加供应商满意度、获得感;各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交易鉴证书等资料,方便采购单位及时进行合同备案。
2、认真整改提升。请上述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认真查找自身原因,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针对专项检查形成整改提升工作报告。
3、严格落实采购专人制度。各采购单位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专人制度,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任务,对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招标采购实施过程、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紧盯时间节点,提高采购效率,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4、实行工作提示函制度。为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合同签订及备案事项实行工作提示函制度,对超过5日仍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下发提示函进行提醒。对超过15日仍未进行合同签订及备案的采购单位,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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