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40174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2341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圩新区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40174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 “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的要求,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工作要求,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水平,现在开展徐圩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调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采购范围: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5 预算金额:12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响应处理;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 供应商业绩要求: / ;
3.6 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1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1:0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圩新区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40174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 “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的要求,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工作要求,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水平,现在开展徐圩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调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采购范围:徐圩新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5 预算金额:12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响应处理;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 供应商业绩要求: / ;
3.6 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1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1:0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圩新区分局 | 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
联 系 人: 王工 | 联 系 人:陈工 |
电 话:18005132709 | 电 话:0518-82341968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18888133982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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