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1-155522
预算金额273.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1-155522

本项目于2021-07-28 15:32:13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广州市南之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2737197.00(贰佰柒拾叁万柒仟壹佰玖拾柒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一、项目概况 1.本着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现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 式,选出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服务企业。 2.服务内容概况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公办幼儿园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含保洁及电工服务,并达到公办幼儿园规定的服务标准。 3.岗位需求配置一览表: 幼儿园名称:红星幼儿园;保洁员:1个 电工:1个 最高限价 18.29(万元); 红星幼儿园第二分园(天玺湾园区):保洁员:4 个 电工:0 最高限价: 30.7(万元) 红星幼儿园第三分园(时代南湾园区):保洁员:3个 电工:0 最高限价 :23.02(万元) 红星幼儿园第四分园(时代长岛园区):保洁员:1个 电工:0 最高限价:7.67 (万元) 育英幼儿园:保洁员:3个 电工:1个 最高限价:33.64 (万元) 育英幼儿园第二分园(东苑园区):保洁员:2个 电工:0 最高限价:15.35 (万元) 育英幼儿园第三分园(悦城园区):保洁员:2个 电工:0 最高限价 :15.35(万元) 南沙街第一幼儿园(海湾一号园区):保洁员:2个 电工:1个 最高限价 :25.96(万元) 南沙街第一幼儿园(御海山庄园区):保洁员:1个 电工:0 最高限价 :7.67(万元) 南沙街第一幼儿园(星河丹堤园区):保洁员:2个 电工:0 最高限价:15.35 (万元) 南沙街第二幼儿园(海韵星洲园区):保洁员:3个 电工:1个 最高限价:33.64 (万元) 南沙街第三幼儿园(滨海御城园区):保洁员:3个 电工: 1个 最高限价 :33.64(万元) 南沙街第三幼儿园(蜜柚园区):保洁员:2个 电工:0 最高限价 :15.35(万元) 合计:保洁员:29个 电工:5个 最高限价:275.63 (万元) 4.上述岗位需求为最基本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可等于或多于上述配置要求,但不得少于上述配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凡 超过最高限价(含各分项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费用、意外保险费、税费 、管理费及其他福利费用等一切 相关的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 对报价估算错误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 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 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 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为了对各幼儿园的场地、楼层、教学及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等有更充分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合理的报价。投标人应自行对各园区进行考察,考察前应联系采购人并征得幼儿园的同意,且考察活动须按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内容 主要是提供幼儿园的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该部分要求中标人配置的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岗位需求配置一览表要求。 2.电工服务内容 主要是提供幼儿园电器管理、电器故障维修的保障服务工作,保证日常及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部分要求中标人配置的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岗位需求配置一览表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要求 (1)负责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负责幼儿进餐时的清洁与收拾: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擦嘴巾,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适当监督幼儿,满足每个孩子的饭菜需求,餐后打扫等,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和未散步幼儿的安全,不让幼儿抬送餐具。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餐前餐后的准备和收拾工作; (3)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幼儿水杯、毛巾、碗、筷等生活、用餐用品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饭后餐桌的消毒工作; (4)每天要及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 (5)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幼儿园管理人员; (6)认真做好园内公共场所(楼道、走廊、窗台、楼梯及扶手、户外活动场地等)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更换垃圾袋,做到垃圾不过夜。下午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7)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电工服务要求 (1)每天至少两次检查巡视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设施,当天发现问题当天及时进行维修;保证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含线路、管道、控制开关)的完好和运行安全,建筑物等设备设施防雷防火、安全可靠。 (2)负责幼儿园配电房、发电机房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一旦发现运行异常立即向幼儿园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做好记录;配合电房维保单位做好检修、故障排除工作;供电线路、控制开关、计量表、插座、电风扇、照明灯具的维修和更换、移装;负责电视机、热水器、饮水设备的供电线路、插座的更换和移装;负责教育教学动力设备、投影、电教设备的电源线路、插座、开关的维修与更换;负责舞台临时安装电源、开关、灯具等工作;已更换设备应及时清理或存放于储物室等幼儿无法接触的地方;有完善、高效的报修制度,电气的维修工作,当接到报修通知后,马上给予回应,一般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当天内完成。 (3)每天至少两次检查幼儿园高低压配电房;密切注意高峰期用电情况,发现变压器超负荷运行时,及时拉闸减少负荷并及时向幼儿园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做好记录,通知维保单位处理。 (4)做好电力保障供应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和稳定;每天检查电表情况并做好每天电表读数记录、每月定期做好相关电表记录工作。 (5)室内电话分机及线路检修与安装。 (6)每学期一次定期检测幼儿园各组主供电电缆、开关、动力设备电机绝缘,发电机组等重要用电设备绝缘,并设专簿记录。 三、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 1.保洁岗位条件: (1)保洁员:专业不限,初中学历及以上,40岁及以下(备注:具备保洁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2)电工:专业不限,初中学历及以上,取得电工证,45岁以上(具备:维护校园、企事业单位水电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优先)。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四、对中标人的要求 1.服务期内中标人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情况,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上岗工作,采购人按项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结算项目费用。 2.中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中标人应按照政府部分及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按规定购买所有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的社保、公积金等,并承担其费用。 4.中标人负责解决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处理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若中标人未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对员工的义务所发生的纠纷、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中标人提供的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等相关手续。 5.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中标人应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 6.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交采购人查看,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7.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其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名册和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上岗证和资格证的复印件。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和礼仪教育,岗前培训。 8.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9.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人管理人员能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1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及各幼儿园的要求,定期对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中标后提供考核方案),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解聘并及时补足相关人员。 12.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工资方案、管理方案给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及各幼儿园做好投入到项目的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 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在服务期内,如出现社会生产物资、人员成本大幅上升,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调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经采购人同意,可做相应的调整;如政府部门有相关工资福利等经费调整政策,按政策执行。 六、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中标人当季度的外包服务费(以南沙区财政局及采购人最终批准为准)并通过政府支付部门支付相应金额给中标人。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每季度首月月初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采购人可顺延支付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 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 2,737,197.00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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