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租赁公司兰州及呼和浩特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计划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松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  购  公  告
 各单位 :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承建租赁公司呼和浩特片区及兰州项目工程,现拟对该项目的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相关采购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发包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租赁公司呼和浩特片区及兰州项目。
1.3 工程建设地点:租赁公司呼和浩特片区(包头)、兰州项目。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本次项目范围及工作内容为:(12T、25T、50T、80T、100T等)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审查
3.1资格审查方式(点选√掉项为选择项,后同):(×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3.2报价人参与报价后,必须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价候选人,无论报价人评选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发包人供评的,不能成为中价人。
四、报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包所有设备租赁及进场的费用、人工费、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险费用、设备使用折旧、安全检查管理费、检测维护(包括入场前第三方检测费)、修理保养费(包括配件费)、进出场运输费、汽车吊车费、税金等其他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的包干方式。中价后,中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五、报价保证金及报价书费用
6.1报价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报价书金额:¥200 元(大写:贰佰元整);
6.2报价人应保证报价保证金及报价书费用须在报价截止日前分别到达指定账户,同时汇款人应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租赁公司呼市及兰州汽车起重机租赁采购报价保证金或购买报价书费用+公司名称。
户  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账  号:5100 1658 9910 5900 0263
——提交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出,发包人不接受个人汇款;
——各报价人集采电子采购平台报价时,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后,应按集采电子采购平台提示在集采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缴纳凭证并先存草稿,待知会采购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报价;
——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没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人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直接扣除报价保证金。
——中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按照公司制度在中价公示之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六、联系人/电话
采购经办人:何松;
电话:17744324484;
E-mail:hesong@cnec24.com 
 
 
 
 
发包人: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附件下载:001采购文件:001租赁公司呼和浩特及兰州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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