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计局2022年度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岳麓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302060030-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计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2年度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岳麓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30206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度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岳麓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服务 完成2022年度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岳麓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 1 1536000
 合计金额小写: 153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报价表
人员类型 投标单价 (元/人/工作日) 备注
注册会计师 1162 费用包干价格,均为含税价
会计师 830 费用包干价格,均为含税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03 —— 2023-09-30
3.2 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计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包含“2022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度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度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及“湘江新区2022年度政府债务管理、存量资金和库款保障、‘三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共四个审计子项目。
3.3.1“2022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度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度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六稳”、“六保”政策要求,聚焦“三区一高地”及强省会战略推进,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支持科技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政府性资源统筹方面:一是预算编制统筹情况,二是收入预算统筹及执行情况。
3、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预算约束情况,二是财政支出标准化情况,三是转移支付管理情况。
4、财政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二是政府性债务情况,三是财政存量资金和库款保障情况,四是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五是财政结算管理情况,六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情况,七是信息公开情况。
5、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三是国有资产维护维修方面,四是国有资产处置情况,五是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6、决算(草案)的编制方面:一是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预决算衔接情况。
7、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仅针对本级财政批复独立预算的部门):
①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一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是营商环境优化情况。
②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一是预算编制统筹情况,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二是部门预算约束情况,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④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一是专项资金设立和管理制度健全情况,二是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情况。
⑤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一是部门决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部门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三是预决算衔接情况。
⑥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⑧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⑩内控制度和其他方面:一是内控制度情况,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三是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四是所属单位管理情况。
8、以往年度本级或上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计过程中审计事项基本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审计取证单及审计工作底稿。
3.3.2“2022年度湘江新区政府债务管理、存量资金和库款保障、“三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债券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摸清情况、揭示问题、防范风险、强化管理、提高绩效”为目标,注重以政策为先导,以资金、项目为主线,在全面掌握2022年湘江新区(含长沙高新区、岳麓区)政府债券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结存等总体情况基础上,揭示政府债券项目申报不科学、资金投向不合理、拨付不及时、使用不合规、管理不规范、项目推进缓慢、绩效不高等问题,着重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①政府债券申报发行情况。
②政府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是政府债券资金投向使用情况,二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及建设进展情况,三是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情,四是风险防控和专项债券信息公开情况。
③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关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二是关注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④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⑤以往年度本级或上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财政存量资金和库款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①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一是财政存量资金的底数方面,二是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三是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方面。
②财政库款管理保障情况:一是库款保障水平和支付风险方面,二是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方面。
3、“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①“三保”资金年初预算编制情况。
②“三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二是预算约束情况。
③“三保”资金(含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注:上述专项审计调查内容系暂定要求,实际将按2022年度湖南省审计厅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所提出的要求再作调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计过程中审计事项基本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审计取证单及审计工作底稿。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40%合同款;所有审计内容全部提交正式报告(含审计底稿)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4.1.2合同金额按每个审计子项目委派人员的类别与实际工作时间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即153.6万元)。实际工作时间以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实际天数计算,工作日中途请假外出、没有开展审计工作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均不计入工作时长。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74015108260003610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时间要求
1、本项目所包含的四个审计子项目,现场审计时间均不短于80个工作日(累计计时,含加班时间)。乙方须综合考虑服务期间加班与赶工的成本,确保人员调度得当,满足审计进度要求。
2、各审计子项目现场审计结束后,5天内须提交审计工作底稿。
3、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门负责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响应,及时满足服务需求。
5.2.2人员配置
审计子项目 配置人员名单
2022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名注册会计师,2名会计师
2022年度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名注册会计师,2名会计师
2022年度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2名注册会计师,2名会计师
2022年度湘江新区政府债务管理、存量资金和库款保障、“三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2名注册会计师,2名会计师
注:审计过程中,甲方可对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子项目间的调整。

1、所配人员职称或资格必须与现场实际审计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
2、项目结束前,不得抽调本项目审计子项目的现场负责人,现场服务期间,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开现场。
3、服务期间,甲方可在审计现场抽查部分项目审计资料并进行核实。
4、项目验收完成后,审计底稿(含电子数据)均由甲方保存,乙方不得私自留存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5、若在审计服务期间及后续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发生泄露,乙方须承担一切后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政府采购合同、乙方的成交方案(含服务承诺)、审计成果及履约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当: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由乙方审计人员提出清单。
3、按本合同商定的收费及时支付审计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当: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过程中审计事项基本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审计取证单及审计工作底稿。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3、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及资料妥善保管、严加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服务期间,采购人可随时抽查审计人员,若审计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或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与投标阶段承诺配置的人员不符,采购人按1500元/人/天扣除合同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向甲方递交廉洁从业承诺书。
2、乙方须承诺对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并向甲方提交保密承诺。
3、未经甲方批准审核,乙方不得更换投标方案内确定的审计人员。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挂靠、更换人员、转包等行为或明显无法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责权利。
4、乙方须承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除客观因素或不可抗力外,若有时间节点工作延期,甲方可终止合同。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源并包含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1号写字楼26层

法定代理人: 易新宇 法定代理人: 蒋西军

委托代理人: 王凯 委托代理人: 熊婕

电话: 0731-88999437 电话: 0731-88285566

传真: 0731-88999437 传真: 0731-8828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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