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投4#综合楼(EPC)总承包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建投4#综合楼(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七发改备【20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 兰州市七里河区发改局(备案号:七发改备【2021】9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6708平方米,基底建筑面积778.56平方米,地上32层,地下3层。
2.1.1 建设地点:西津东路573号。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7972.8平方米(合11.9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257平方米(合9.39亩),界外代征教育用地1715.8平方米(合2.5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36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08平方米。
2.1.3 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9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5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外工程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住宅入户大堂及住宅公共区域装饰装修设计,住宅门头、住宅外立面装饰装修设计,雨蓬等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变更、优化等内容)。
2.2.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以及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室外配套工程。
2.2.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2.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试运行等事宜。
2.2.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2.2.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 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申请人近五年(2016年03月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即EPC总承包)业绩(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可)(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其他:
3.4.1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2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3 技术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4.5 财务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7年-2019年或 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省造价师)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7申请人近五年(2016年03月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即EPC总承包)业绩(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可)(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8 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4.9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10施工企业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4.11 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设〔2016〕5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2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各申请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申请人的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申请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活动;
3.5.2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3日;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3时30分;
7.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备注: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②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建工大厦21楼
联系人:孔永莲
联系电话:1389349937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瑞力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608号红星财富中心23楼2311号
联 系 人:魏丽莉
电 话:18009481079
备案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