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kd-cgzb-202301-003
预算金额30.84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威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芳杰1897137984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
(招标编号:WHKD-CGZB-202301-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84万元,招标人为武
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照明改造和巩固提升(第三批)、城
市道路功能照明整治提升、节能照明技术改造、惠民生工程、照明高压专用线
路、路灯变压器及低压柜综合整治提升5个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
2、投标人近5年(以开标截止日起算)承揽过一项类似路灯照明工程的工程量
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并提
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度(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5、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开标
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等有关制度,一旦
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 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
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
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
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
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
(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3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
: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领
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
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加盖公章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4、报名费用:400元,售后不退。
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
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WHKD-CGZB-202301-003
二、项目名称: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
价编制
三、最高限价:30.84万元
四、招标内容:对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
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5年(以开标截止日起算)承揽过一项类似路灯照明工程的工程量
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并提
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度(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5、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丶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开标
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等有关制度,一旦
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
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
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
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
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
(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
(2)加盖公章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报名费用:4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水利路105号
联系人:马威 联系电话:13720277760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芳杰、龚厚旺 联系电话:18971379846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水利路105号
联系人:马威
电 话:137202777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701-1708室
联系人: 胡芳杰、龚厚旺
电 话:18971379846
电子邮件: 84372269@qq.com
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弩)
道路功能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
文件领取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姓名: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
1、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2、本表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以下内容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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