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杭州恒瑞实业有限公司998.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缆采购
三、项目编码:GKXJ202401029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杭州恒瑞实业有限公司998.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缆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指导安装、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
标的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限定厂家: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1 | 光伏专用电缆 |
| 米 | 15000 | |
2 | 低压电缆 |
| 米 | 70 | |
3 | 低压电缆 |
| 米 | 490 | |
4 | 并网电缆 |
| 米 | 40 | |
5 | 并网电缆 | ZC-YJV22-0.6/1kV 3*120+1*70 | 米 | 20 |
备注:固定综合单价,数量按实结算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货物(材料设备)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调试验收费、质保费(含质保期内技术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4、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报价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成交(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货物最高限价113269.19元(含13%增值税),超过限价的应价文件无效。
九、付款:
1.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若合同有效期内国家税率调整的,则相应调整),结算价=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综合单价。货到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至100%。
十、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授权书(如需)。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6:00时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6号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二、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其他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但报价明细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3)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4)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9)报价函含税价与除税价计算错误的,以含税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但根据第(5)条款调整后的总价如果超过报价一览表总价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调高后的总价,高出部分的价格供应商按优惠条件给予采购人;如果调整后的总价比响应函总价低的,采购人接受调整总价。
十三、其他要求:
1、到货日期:2024年2月18日前;
2、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请于设备同时到场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6号
联系人:周旻、王磊
联系电话:13666675370、15805812090
监督人:吕燕
联系电话:19357616361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30 日
附件信息:
杭州恒瑞实业有限公司998.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缆采购.docx
4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