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1日开始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公开竞价资产处置以下车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络竞价报名及竞价网址登录(电脑与手机均可参与)
二、竞买标的:
资产处置车辆(可过户),所有标的物车辆均不含车牌及指标。起拍价:8300元-38100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辆。
★本次拍卖会加价幅度为 100元及其100元的整数倍。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车辆识别代号 | 注册日期 | 公里数(约) | 年检至 | 交强险至 | 起拍价(元) |
1 | 浙BN6P61 | LFPM4ACC7B1A11109 | 2011-4-11 | 109,388.00 | 2024年4月 | 2024年4月7日 | 8600 |
2 | 浙BX09V9 | LHGCP269788010330 | 2008-3-25 | 208,004.00 | 2025年3月 | 2025年3月10日 | 8300 |
3 | 浙BZ12F7 | WV2DB17H79H164584 | 2010-2-26 | 183,218.00 | 2025年2月 | 2025年2月24日 | 38100 |
4 | 浙B5E673 | LFMHS58128S002773 | 2008-12-10 | 155,938.00 | 2024年6月 | 2024年6月8日 | 25000 |
5 | 浙BX71T7 | LHGCP2682A8018607 | 2010-1-27 | 169,733.00 | 2025年1月 | 2025年1月24日 | 8600 |
6 | 浙BX65R7 | LHGCP268298030008 | 2009-8-18 | 218,175.00 | 2025年8月 | 2025年8月2日 | 8300 |
7 | 浙BX95J0 | LHGCP2685A8015121 | 2010-1-27 | 149,004.00 | 2025年1月 | 2025年1月24日 | 8700 |
8 | 浙BB17J9 | LSVE449F2A2686103 | 2010-12-29 | 67,733.00 | 2024年12月 | 2024年12月24日 | 13300 |
9 | 浙B6F3J3 | LSGUD82C78E009213 | 2008-4-18 | 143,927.00 | 2025年4月 | 2025年5月2日 | 11300 |
注:此标的物交易服务费(佣金)为成交价的2%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社会组织、团体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展示的时间:2024年12月5日下午14: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有意者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五、本次竞价以增价方式竞价,不设保留价的,只要出价如无更高出价即可成交。详见标的页面有明示。
六、特别提醒:
1、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实物现状和权属现状),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该标的的瑕疵保证。本公司不能排除此车是重大事故车、水淹车、火烧车、调表车,有意向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务必亲自了解和查验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及保险公司理赔记录,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结束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况的任何问题向本公司要求退车、退保证金或任何赔偿。竞价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是否有二次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
2、已委托第三机构对车辆现状进行评估,以实际车况为准,具体车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主,强烈建议竞买人提前线下看样,谨慎参拍。
3、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竞价公司,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旧机动车,标的质量、性能、外观等以现场实际存放为准,可能存在车辆无法发动以及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及内饰破损、车轮轮毂等),委托人和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对竞价车辆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作任何保证、对竞价车辆不承担售后的保质保修等义务;竞买人需自行与当地车管所确认车辆是否存在无法提档落户情况。
4、买受人交清款项后的7日内,买受人需自行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涉及车辆维修、年检、过户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车辆过户逾期7日未过户,视为违约。
5、标的车辆具体受损和丢失部位以实物为准,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
6、如竞价标的车辆交强险过期,买受人自行承担。
7、如有二次事故,本竞价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责任。
8、车辆加装件归原车主所有,车辆车牌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9、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的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证件、资料必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证件资料不齐全需补办的,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预见和不可预见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凡在该车辆转让中依法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滞纳金、车身喷漆费用及修理费、交通违章处理、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0、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未详细调查和评估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1、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2、买受人应在确认车况及手续的情况下完成付款,一旦买受人完成付款,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将不再接受买受人对车况及手续问题的任何争议和由此提出的退车请求。(因委托方手续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情况除外)。
13、标的车辆排放标准依据车辆当前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不接受除当前户籍所在地外其他区域查询结果差异导致的争议。
14、车辆因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各地区政策、车管所、疫情等原因)导致车辆交易延时或终止等情况,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15、车辆在启动过户后因买受人单方面违约,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将自保证金中额外扣除车辆在过户过程中新增及重复产生的费用。
七、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报名时自动冻结,线下不收取保证金。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竞价没有报名人数限制,亦没有报名时间的限制,在每个标的竞价结束之前,均可以报名参拍。如竞买成功,竞买人不得更名,其保证金即转为提车履约押金,保证金不作为车款,竞买人须另外将成交价全款支付给宁波市鄞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银行账户:39402001040042154),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向我公司递交车辆过户后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保险批单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账联原件后,则向竞买人无息退还保证金(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发票需和竞买人信息及成交金额一致)。成交价款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付清。付清成交价款、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转让)合同》后,须在7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办理提车事宜。买受人提车前务必联系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竞价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价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0574-89011195,89011197
业务联系人:冯老师、韩老师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