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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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328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润阳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2.1.2工程地点:保沧高速高阳出口西南侧约500米。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4285.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55.22平方米,其中建设智能冷库1座建筑面积4536.06平方米(计容面积11051.03平方米),仓库4座建筑面积18200.27 平方米(计容面积36400.54平方米),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 3274.14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56.09平方米,冷库配套市场建筑面积12322.16平方米,物流配送中转用房建筑面积 11166.50平方米,以及室外硬化、环境整治、管线、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1.4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移交全部资料给招标人为止。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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