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征召公告(鄂州管理站招募滨湖南路青创孵化基地合作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殷樱0711-32238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依据省中心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鄂州管理站现公开征召合作商,将鄂州滨湖南路自购厅建设成为多功能青创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鄂州福彩滨湖南路自购厅位于滨湖南路北侧文松花园综合楼1层,面积211平方米,管理站拟将该处打造成集新媒体培训、业务培训、福彩宣传、销售示范店为一体的多功能青创孵化基地。
二、征召资质要求
(一)具备合同履行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行为记录。
(二)服从管理站的管理,并能完成年度约定任务。
三、合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两年,一年一签。
2、如达到预期年度孵化目标,管理站将免除合作方的大厅使用租金;如未达到预期年度孵化目标,依据评估的大厅租金,由合作方承担相应履约金,有权到期不再续约。
3、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及时清退并重新选择。
4、拟定合作协议报省中心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委托合作方开始开展经营服务。
5、如出现新视频彩票上市或其他政策原因协议被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安全事故等情形,即时终止合作,并追究被委托方违约责任。
(二)合作模式
1、管理站提供场所及现有资产的使用权,负责设立和提供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合作方可为法人、自然人,可将合规辅助销售设备投放孵化基地试点运营,参照现行政策统一管理。
2、管理站下达年度彩票销售任务和孵化目标,合作方负责孵化基地的经营销售,根据彩票销售额按约定比例获取相应代销费用,并承担销售场所内人员、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3、第三方公司或自然人自行投资建设经营,并提供营销培训和青创孵化服务;管理站对服务的流程内容进行监督。
(三)约定事项
管理站与第三方合作方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约定合作内容及双方权责;约定年度孵化目标完成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及代销费计提办法;大厅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按销售网点管理办法设立。
四、提交合作申请及甄选流程
(一)意向合作商需向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鄂州管理站提交合作申请及资质材料到鄂州福彩管理站(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2楼)报名、洽谈。
(二)管理站在确认收到合作商提交的合作申请及资质材料后,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评审,综合评比最优方案,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销售合作商,并将评审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合作商。
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5: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樱
联系电话:0711-3223803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鄂州管理站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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