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涉税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5169-22xb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宁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6-08

项目名称: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涉税服务
项目编号: 015169-22XB00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企业管理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新疆区域各新能源公司,共6家公司。 1.6.1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1.6.2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烟墩八A200MW风电项目、景峡五A300MW风电项目、景峡五B100MW风电项目、景峡光伏50MWp项目。 1.6.3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淖毛湖项目49.5MW风电项目; 1.6.4国投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项目49.5MW风电项目; 1.6.5国投吐鲁番风电有限公司:小草湖49.5MW风电项目; 1.6.6托克逊县天合光能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一期90MW光伏项目;托克逊二期50MW光伏项目。
标段/包名称: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涉税服务
标段/包编号: 015169-22XB000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2-06-08 16: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15 16: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2-06-15 16: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6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 1.4.1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 1.解答公司日常遇到的涉税问题。 2.协助公司与税务机关就日常涉税问题进行沟通。 3.经常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因企业经营业务的变化,带来的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协助公司解决税收政策的调整问题。 4.协助公司制作各类上报税务机关的文书,使公司能够及时的将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准确的反映给税务机关,解决涉税问题。 5.及时将最新税收法规政策传达到公司,不定期开展研讨交流,降低涉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与企业对接,并对涉税业务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出具建议书。 6.日常合同涉税审阅 审阅甲方提供的日常经济活动(不包括重大投资、股权收购等重大合同)中草拟的合同或协议,并就其中税务方面的问题提供简要的咨询意见。 7.税务策略咨询 根据甲方要求,就甲方自主的税收筹划、税务策略方面的新构想提供高层次的、明缺筹划方案。 1.4.2提供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1.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汇算前的预审,通过预审及时调整和落实有关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2.协助完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情况审核说明报告。 3.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存在的涉税问题,出具涉税管理建议书。 1.4.3提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环境保护税等内部税务审计服务,出具内部税务管理建议书。 1.4.4提供2022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的审查服务,并出具审查报告。 1.4.5提供每年2次纳税业务培训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公司的税务培训方案,提高企业对涉税法规的理解能力及日常涉税业务处理水平,增强涉税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纳税管理人才。 1.4.6其他 1.与甲方主管财务及税收的领导及时沟通存在的涉税问题,协助甲方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方案,以便甲方在涉税管理中能够及时落实和解决问题,降低涉税风险。 2.与甲方的有关涉税管理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召开涉税问题的信息联络会。双方共同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解决涉税问题,以降低涉税风险。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2.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行政登记证; 2.2.2供应商应具有5名(含)以上执业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税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资金冻结状态,未被列为失信人名单;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宁
联系电话: 18793767979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路澳龙广场A座21、22层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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