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00]f[gk]2017305-1
预算金额4800.00元
招标公司龙岩电视台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159.68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刚13521692489
公告正文
龙岩电视台高清虚拟演播室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电视台

乙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7305-1龙岩电视台高清虚拟演播室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电视图文创作系统设备 电视图文创作系统设备 1 1162000 ViBox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2 电视图文创作系统设备 电视图文创作系统设备 1 300000 S260VR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3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1 12000 HC-2201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4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1 5000 F55A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5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2 6000 F49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6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1 12000 Ls-21F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7 话筒设备 话筒设备 2 6000 UWP-D11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8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1 45000 AW-HS50MC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9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1 9000 RT-SF4-2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0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1 1000 Blackmagic Mini Converter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1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1 17500 Smart Videohub 20x20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2 调音台 调音台 1 3500 MG16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3 音箱 音箱 2 5000 MSP3 Studio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4 电视信号同步设备 电视信号同步设备 1 8000 RT-R16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1 1-15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 4800 定制 合同签订后13天内交货 所有产品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提供一名精通场景制作的技术人员驻台125天伴随服务
合计: 1596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159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3)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龙岩大道市广电中心大楼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在交付使用之前,对提供的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与投标文件规定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性能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要求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 产品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软件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使用单位同意修复者外,应退换新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到货验收时乙方代表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根据合同对到货后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为产品初步验收合格;所有设备均为原装正品设备,确保系统能够使用,满足高清电视演播室使用需求,符合广电行业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需提供5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总额90&,设备安装运行合格一个月后支付10%。甲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总金额的百分之二,31936元

9、合同有效期

90天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被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 的违约金且须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每延期未交付1天,乙方应按延期未交付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的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延期未交付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延期指的是在合同首次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无法按时交付的,经双方同意在原交付时间外延长交付时间的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延迟费用的)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协商的延迟交付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逾期未交付货物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 5、若乙方无法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无法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未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4点所列示的约定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合同条款选择)}}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电视台 乙方: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龙岩大道市广电中心大楼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2-A1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绪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刚
联系方法: 13605921385 联系方法: 1352169248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账号: 账号: 319462833474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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