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商洛市商州区十号信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南区,招标类型为专业分包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十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4#-16#楼及地下车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李塬村社区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50763.87 ㎡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施工范围:依据本工程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14#-16#楼及地下车库及地下车库(人防墙以南区域)安装部分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工程做法表、设计变更的施工及本工程办公、生活区域和现场的临水临电采买安装等工程,协助甲方就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与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结算。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清单、做法表、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安装工程及图纸深化,并不限于电气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消防火灾报警工程、消火栓工程、生活泵房工程、自动喷淋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内安装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不限于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和现场临水临电采买安装、维修维护。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质量标准: ①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满足相关规范、建设单位、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质监站对工程结构质量管理的要求。③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甲方指定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有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货到我方,我方根据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3小时内调换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在两日内运离我方现场,因不合格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建设单位及甲方提出的材料复测(包含甲供材),由乙方负责提供原材料、配合送检及承担所有费用。
安全要求:零安全事故 。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依据甲方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主体阶段预留预埋施工紧随甲方主体施工进度),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安装工程所有的分包工作,同时需满足建设单位整体的工期节点要求,滞后则按10000元/天处罚,乙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劳务作业及整改的义务 。
3、其他要求:
中标人需承担建设单位中标安装预算的编制费用,并于中标后3日内支付给咨询公司(不开发票),计算办法为:建设单位中标安装预算总价*1.6‰*0.8。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供应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四、投标报名:
1、公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jyunc.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签收不等同于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诚意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并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账号: 610018654000500004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花路支行。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2 月 20 日至2024年2月26日,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jyunc.com)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2月 26 日 17 时,标书递交方式为:
(1)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jyunc.com)上递交电子扫描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PDF格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平台注册
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中陕建投标版块进行登录、注册;劳务分包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集中管理平台进行登录、注册。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陕西建工第十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金花北路4333号
联 系 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1315209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