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8.8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tzbcg-202107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开雄152090851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鑫13909955772
中标公司阿克陶县民兴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48.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AKTZBCG-2021070
二、项目名称: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 柯尔克孜羊: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 1 | 批 | 最终报价:488140(元) | 阿克陶县艾力库提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克州阿克陶县玉麦乡库尔巴格村 | 93653022556468880U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 柯尔克孜羊 | 1批 | 488140 | 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剑,支英杰,李远波,木合塔尔·吾布力,石国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本采购项目代理费:7322.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2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阿克陶县加马铁热克乡托尔塔依村9组20号
联系方式:1520908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13909955772
附件下载: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TSSJYZX-2021080 |
招标人: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盖单位章) |
项目联系人:刘开雄 联系电话:15209085112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项目负责人:张鑫 联系电话:13909955772 |
日 期:2021年7月 |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采购单位: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盖章) 采购项目: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代理公司: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 7 月 |
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信息:AKTZBCG-20210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2021070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标项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柯尔克孜羊: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截图打印>;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
地点: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阿克陶县文化路55院)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8月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阿克陶县文化路55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刘开雄 1520908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联系方式:张鑫 1390995577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竞 标 人 须 知
序号 | 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KTZBCG-2021070 采购内容: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 |||||||||||||||||||||||||||||||||||||||||||||||||||||||||||||||||||||||||||||||||||||||||
2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开雄 电 话:1520908511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联系人:张鑫 电 话:13909955772 | |||||||||||||||||||||||||||||||||||||||||||||||||||||||||||||||||||||||||||||||||||||||||
4 | 最终交货地点 |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 |||||||||||||||||||||||||||||||||||||||||||||||||||||||||||||||||||||||||||||||||||||||||
5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社保近6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盖鲜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资金来源 | 自治州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和壮大村集体经济) | |||||||||||||||||||||||||||||||||||||||||||||||||||||||||||||||||||||||||||||||||||||||||
7 | 是否接受 联合体 投 标 | ■不接受 □接 受 | |||||||||||||||||||||||||||||||||||||||||||||||||||||||||||||||||||||||||||||||||||||||||
8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 |||||||||||||||||||||||||||||||||||||||||||||||||||||||||||||||||||||||||||||||||||||||||
9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 | |||||||||||||||||||||||||||||||||||||||||||||||||||||||||||||||||||||||||||||||||||||||||
1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人民币(1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8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其他常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还有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信用证、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企业确认到账后,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到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换取票据收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开标现场持此项目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收据原件,标书内附此票据收据复印件,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耽搁,未及时换取结算票据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1、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自招标结束后,投标企业需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与票据信息相符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企业需在开户银行许可证上加盖公司有效印章)提交至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完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自招标结束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账 户 名: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0465101040026944 联 系 人:杜晓春 联系电话:0908-5724161 13899490005 (备注:必须写清楚某某公司某某项目保证金) | |||||||||||||||||||||||||||||||||||||||||||||||||||||||||||||||||||||||||||||||||||||||||
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 许 | |||||||||||||||||||||||||||||||||||||||||||||||||||||||||||||||||||||||||||||||||||||||||
12 | 签字和 盖章要求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及装订要求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册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14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2021年8月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
1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阿克陶县文化路55院)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阿克陶县文化路55院) | |||||||||||||||||||||||||||||||||||||||||||||||||||||||||||||||||||||||||||||||||||||||||
17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18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投标人必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6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盖鲜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以上所提供证件齐全、合格有效,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 ||||||||||||||||||||||||||||||||||||||||||||||||||||||||||||||||||||||||||||||||||||||||||
19 | 成交公示 | ||||||||||||||||||||||||||||||||||||||||||||||||||||||||||||||||||||||||||||||||||||||||||
20 | 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 ||||||||||||||||||||||||||||||||||||||||||||||||||||||||||||||||||||||||||||||||||||||||||
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22 |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收费基准支付代理费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收取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23 |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 ||||||||||||||||||||||||||||||||||||||||||||||||||||||||||||||||||||||||||||||||||||||||||
24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
25 |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 ||||||||||||||||||||||||||||||||||||||||||||||||||||||||||||||||||||||||||||||||||||||||||
26 | 本次招标预算价: 500000.00元 | ||||||||||||||||||||||||||||||||||||||||||||||||||||||||||||||||||||||||||||||||||||||||||
27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7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 (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27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28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 | (1)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与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8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 | (2)不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声明函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备注 | 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 ||||||||||||||||||||||||||||||||||||||||||||||||||||||||||||||||||||||||||||||||||||||||||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 |||||||||||||||||||||||||||||||||||||||||||||||||||||||||||||||||||||||||||||||||||||||||||
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仅适用于综合评标法 |
一 总 则
1.专用名词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阿图什市政府采购办
2、投标人:符合本次投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报价竞争的供应商,在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中标供应商。
3.项目名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截图打印>;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5. 投标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5.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质疑一概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提交书面答复,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提交书面答复,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二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构成
7.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采购过程的补充文件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基本条款;
(5)合同书;
(6)投标相关文件;
(7)评定中标标准。
7.2本采购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投标人要认真审核《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及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2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过期则不予受理。
8.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4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5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澄清或修改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8.6请投标人接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资料
9.1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为使投标人能够充分正确地理解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投标人自行做出的推断、解释和结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2投标人为编制投标文件,而获取采购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其费用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
10.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投标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做出响应。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1) 投标函(格式);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3)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4)投标产品规格、详细参数;
(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6)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8)投标保证金转款证明和收据证明;
(9) 资格证明文件;
(10)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一份以上已做过的项目证明原件(如:合同、用户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11) 投标人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有关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同时标明所提供的货物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及数量等,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2投标的项目有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均需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或高于原技术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3凡不属于采购文件参考范围内的货物,在货物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参考时均可参加投标,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4投标的货物必须相当于或者高于投标文件公布的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配置、技术要求和功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导致废标或者无效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应在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5.2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5.3投标报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和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6. 投标货币
16.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7. 证明文件
17.1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于本项目开标现场提交审查,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近期有效社保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以上所提供证件(原件)齐全、合格有效,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17.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分别按17.1款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原件(关于对联合体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条款),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提供原件;并遵循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17.3 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若《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
(1)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7.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若《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
(1)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获奖证书(复印件)。
(2)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指由投标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数量、价格供应货物的证明)。
以上第17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8.投标的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60天;当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8.2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要求对原投标文件(经谈判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改变采购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
19.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9.1投标人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报价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9.3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9.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9.5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投标保证金
20.1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
20.2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足额) 的投标文件由谈判小组现场核定该投标无效。若投标人被列入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20.3如发生下列任何事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
①未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
②未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按须知规定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21.2 投标人应将正副本投标文件分别装入投标正副本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21.3内层正本文件袋及外层的投标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项目编号:
(4)投标单位名称:
(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1.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密封规定与以上条款一致)
21.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规定地点(详见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24.谈判
24.1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由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1人,专家库抽取专家4人组成的“谈判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24.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4.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按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24.4投标人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投标人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24.5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24.6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投标人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4.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8“谈判小组”对各投标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程序和要求按本须知24.2款至24.7款规定执行,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谈判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投标人,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24.9 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4.10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11投标人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作主动弃权处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评标
25.1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第六章评定中标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六章)。当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采用记名表决的方式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5.2评标工作将采取封闭方式进行,“谈判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
25.4本投标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谈判小组可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终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5.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的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密封标记;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字和盖公章;
(5)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6)投标人未就《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
(7)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转款或收据证明的;
(8)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谈判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0)如有“原件备核”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 “原件备核”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材料原件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
(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13)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5.6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成交通知
2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的评标结果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6.2成交通知书将在投标有效期限内发出。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合理理由,不办理相关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的,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该成交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2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
六 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分别签订。
27.2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27.3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方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28.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8.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验收。
28.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9.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否则招标人可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 .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成交人履行完合同,验收合格签字后,凭招标人出据的收款收据在七日内退还成交人。
4.履约保证金(无息)在履行完合同后可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退还成交人。
七 其他事项
30.中标服务费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类),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并取消该中标决定。
31.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无
32.解释权
31.1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有关事宜
33.1中标服务费
1.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1.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1.3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电 话:13909955772(售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参数要求
1、规格技术及要求
产品名称 | 规格 | 需求量 | 单位 |
柯尔克孜公羊 | 公羊1岁左右,60公斤以上 | 10 | 只 |
柯尔克孜母羊 | 母羊2-4岁,30公斤以上。 | 233 | 只 |
备注 | 每只羊有保险 |
2、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二)实施(交货)地点
实施(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四)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每只羊有保险。
(五)售后服务、理赔、质量技术及验收保证的承诺
1、产品质量:乙方负责布病血检,并保证无阳性。
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消毒及防疫,检疫合格证、协助装车及运输期间饲草料准备。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完毕支付100%。(实际付款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合同基本条款
一 说明
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和接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1.3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 货物条款
2.1甲、乙双方应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小组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据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 技术资料
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投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
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质量保证
4.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4.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三年。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五 验收
5.1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2甲方对待交货物依照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十日内验收完毕,并按规定填制货物验收单。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验收,损失自负。
六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克州第二幼儿园。
6.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机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6.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后24小时内,乙方应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6.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七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1交货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7.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验收。
7.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完毕支付100%。(实际付款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 违约责任
9.1逾期交货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额的千分之一对另一方进行罚款。
9.2逾期超过5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议定。
十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 仲裁
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当地仲裁部门提交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克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需 方:
供 应 方:
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为 (下称需方)经招标结果确定 为供应方。现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款
(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合同总金额 元整(¥ 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供应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2、供应方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应提供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三、交货时间、地点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四、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完毕支付100%。(实际付款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违约责任
1、违反买卖合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供应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2﹪向使用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供应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需方验收完毕后,需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付款方式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向供应方支付逾期金额0.2﹪的违约金。
2、如有质量问题时需方可以按照供应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从质量保证金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
3、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八、技术协议
附技术协议(另定)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2、本合同一式二份,供应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
3、相关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应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单位 地址: 单位 地址: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1、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文件,投标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一、投标报价表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交货期: 。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3、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投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日期:
2、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 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3、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如获成交,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贵公司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服务费。
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诚 信 声 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申明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1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项目名称 | ||
项目完成时间 | ||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小 写 | |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填写说明:
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2.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4.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 单位:元(人民币)
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保 期限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
合计(总价)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列数可自行添加。列数包括但不限于表格所要求内容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
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3、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公章)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招标文件技术指标 | 投标书应答技术指标 | 偏离说明(如果有偏离请用下划线标明)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请按所投标产品的实际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逐条对应采购文件《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本表。
2、投标技术规格与投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投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投标要求的为负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若有负偏离,按废标处理。
3、此表投标技术规格与产品检验报告证书的技术指标不符的,以产品检验报告证书的技术指标为准。
4、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投标产品规格、详细参数
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采购单位):
我(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兹委托 (被委托人名称、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项目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有效期:2个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兹委托 (被委托人名称、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项目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授权有效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8、投标保证金转款证明和收据证明(格式)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9、资格证明文件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微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有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经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同时提供经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定中标标准
评定中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谈判小组构成:本项目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
(二)评标依据:谈判小组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
(三)评标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标方法
谈判小组将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评标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谈判
(一)第一轮谈判
1、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投标人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核以下内容: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公司实力、同类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2、在本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参与谈判的投标人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若发现投标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大、小写不相符,谈判小组应提请投标人当场修正。最终报价一旦报出,谈判小组不再要求投标人再次报价。由各评审专家依据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第一轮谈判结束。
(二)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第一轮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中标结果的,经采购人同意,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优化采购方案,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文件修改,应经谈判小组集体讨论,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第一轮谈判的投标人,并征求投标人的意见,确定投标人修正原响应文件所需的时间,要求投标人签收修改后的谈判文件。
(三)第二轮谈判
1、参与第一轮谈判的投标人递交修正后的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修正后的响应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2、谈判小组依据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及投标人修正后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确认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次报价和最终报价。由各评审专家依据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谈判结束。
16.7 谈判中止
1、谈判时,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应当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谈判小组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谈判小组”将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若评标价相同的,按最低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评标价相同,且最低最终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者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第三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者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应商。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所投标商品为同一品牌、性能配置相同时,则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谈判小组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或者无效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附表一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标准——资格审查
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附表二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标准——符合性审查
序号 | 检查因素 |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 |||
2 | 投标保证金收据 | |||
3 | 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5 | 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 |||
6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
评审结果 | ||||
“√”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 |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 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 标准 | 1 | 由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是否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
审查 标准 | 2 | 是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查 标准 | 3 | 是否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 ||
审查 标准 | 4 | 投标货物规格参数是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 标准 | 5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查 标准 | 6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查 标准 | 7 | 是否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我公司参加了 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附件:
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
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投诉相关说明
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
二、书面方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
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
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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