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gc2022-033
预算金额97.6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主任13865770657
招标代理机构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3262213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FZGC2022-033

(二)项目名称: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五)代理机构: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 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七)建设内容: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为土方挖填、管道铺设、手孔井、拆除工程、电杆组立、光缆安装(架空及管道敷设)、光缆接续、光缆测试等工程。

(八)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三、项目发包价

预算价976383.49元; 发包价:898000.00 (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50%,审计后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 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 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人须是《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名单》内企业。

2、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 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 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 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 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郑主任 : 13865770657

(二)发包答疑: 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 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 3 日内。

答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18326221366

九、发包方式

名录内的企业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全部参与,通过双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发包对象。

由发包人推荐的名录内的企业参与,通过双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发包对象。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 2022 8 3 15 00

(二)发包地点: 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明珠国际城一栋二单元25楼2506室)

资格审查办法

1、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 人携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章公 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 B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见附件) ;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以上 5 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

2、现场接受承包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发包会。在当天有多个项目 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每项目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未携带者取消其随机摇号资格。

3、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 理(建造师) 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项目或一个包段。

4、承包企业必须由本企业人员组建项目班子按承包合同履约,严禁 转包、转卖、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现象,如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将从重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主任 13865770657

代理机构及电话: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832622136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 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 2 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 1 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企业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 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 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 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 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建议承包企业优先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 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 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 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 81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要求,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对授权委托人要求调整为: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的要求: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成交须知

参与企业在参与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与,即视 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具体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 联系方式,且必须与网上报名和成交公告的项目经理相一致,不得变 更) 、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 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无异议后 3 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 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四份。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 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用 A4 纸打印并 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放弃成交处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在公示期满 3 日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则视同 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 目实施方案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人,依此类推。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公示无异议、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 账户将发包价 2%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专用账户; 中标人可以 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 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 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 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 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 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 目工程款。

汇入账户名称: 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名称: 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帐号: 另行通知

并注明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按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处理。

三、成交公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六安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工 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 少于 3 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 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 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按照有关规 定给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诚信守法承诺书

致: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公司在参加 (项目名称) 的发包活动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 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自愿就本项目发包 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参与发包或出借资质给他人参与发包,不与其他投 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承包资格;

三、保证我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名称) 无在 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 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 期限内;

四、若我公司承包,保证承包后不转包及违法分包,承包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 械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承包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诚信企业名单等有关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 推荐函.xls推荐函.xls 附件: 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工程量清单.xls南华路上跨沪蓉、宁西铁路及连接线弱电杆线迁移工程(小华山机房至十里岗基站光缆杆线迁移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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