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传输管线-上海)补充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艳15665467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传输管线-上海)补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根据中国移动上海公司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传输管线-上海)补充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包含全市范围内汇聚点搬迁管线项目、市政动迁管线迁改工程。具体如下:

范围

定义

省内骨干传送网管线工程 

省内骨干传送网管道、光缆线路施工(不含总部主管的一干工程)。

城域传送网线路工程

城域传送网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传输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直埋、架空、管道等方式敷设的光缆,以及光缆交接箱、光缆接头盒等线路配套产品的施工(不含驻地网和集客专线业务)。

城域传送网管道工程

城域传送网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传输管道工程施工(不含小区管道)。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按设计工作量包施工费,工程有变更时调整。
1.3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情况,各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和实施地域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采购规模表》。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执行期预估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或集团下发新一期采购结果或本次补充采购框架达到上限金额为止。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汇聚点搬迁管线项目省内骨干传送网管道和线路施工(非标产品)2.000
包2:市政动迁管线迁改工程本地网管道施工工程(非标产品)4.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3.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标段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7. 投标人需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并同时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8.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通信工程施工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发票金额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1日22时00分至 2024年03月18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00 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1-56555594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邮编:200070
联系人:江艳、葛涛、冉佳梦、胡月波、齐鸣、肖傲、姚敏
电话:15665467089、15026531413、18829533162、15201727576、13052305778
招标师:陈赟、刘辉、郝钰、徐茂盛、藏琳琳、王培玉
电子邮件:gczxzbdl@163.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0、附加项
10.1 在中国移动采购共享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1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的公告》(2021年03月26日发布),已参加该次信息核查的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视为常态化信息核查供应商。
10.2 在中国移动采购共享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1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的公告》(2021年03月26日发布),已参加该次非常态化信息核查的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视为非常态化信息核查供应商。
10.3该次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的部分内容为后续采购部分评审项提供依据。
10.4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根据《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