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阳县白璧镇杨贾村2022年道路柏油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2.4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3-7
预算金额122.48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朱福堂
招标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宏晨157372607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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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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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3-7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24,864.00元 | |||||||||||||||
最高限价:122486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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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安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阳县白璧镇杨贾村2022年道路柏油铺设项目,铺设柏油道路348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柏油)共计17025.5m2,其中①5.5m宽302米长、②5m宽2453米长、③4.5m宽384米长、④4.2m 宽146米长、⑤3.8m宽196米长。采用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油(0.7kg/㎡)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任一)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 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声明函不实的, 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 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提供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扫描件。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 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 业供应商, 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 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 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县乡村振兴局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 |||||||||||||||
联系人:朱福堂 | |||||||||||||||
联系方式:1863722951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东方名苑小区 | |||||||||||||||
联系人:张宏晨 | |||||||||||||||
联系方式:157372607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宏晨 | |||||||||||||||
联系方式:1573726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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