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221-003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老工020-3606304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20-378607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0221-00321 截止日期:2023年03月16日 10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老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04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景观河工程
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获得立项批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景观河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景观河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景观河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代码:2019-000052-56-01-001744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老工           联系电话: 020-36063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55、3786075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606920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四、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在东工作区场内新建东南景观河道(包括东南前置库、东南河道与二者之间的箱涵),东南前置库长度385.778m,东南河道长度1670.536m,河道总长2056.314m,连接箱涵长度368.083m。在西区建设西南景观河道,河道长度1557.849m;建设西中景观湖,湖面面积5236.337㎡;建设西北景观河,河道长度1785.661m。调蓄河道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承包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景观河工程,以及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景观河工程智能建造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本工程标段划分为一标段、二标段,工程内容参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1一标段:完成东南景观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东南前置库、连接箱涵、东南景观河道工程;挡墙、护坡、驳岸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的建设;以及对本标段工程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1.2二标段:完成西南景观河、西中景观湖、西北景观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河道工程;挡墙、护坡、驳岸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的建设;以及对本标段工程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1.3上述工程内容未列出,但属于本项目范围内新增的其他工作,如设计变更及临时、零星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蔽、临时排水、临时道路、临时便桥、临时交通疏解等。
1.4除东南景观河道入河排口一的连接箱涵由一标段实施以外,两个标段其它入河排口的箱涵施工不属本次招标范围。
1.5承包人配合工作内容: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含发包人提供材料及设备等)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承包人工地内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爬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卫生设施、工地上现有的机械设备;建筑表面修复;提供标高和定位的基本点线;核对相关预留孔洞的尺寸形状;为各类第三方检测监测提供便利等。
 
1.6智能建造工作范围
(1)承包人在本项目中的智能建造工作范围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内容一致,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收设计BIM模型,创建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BIM应用和合同约定的BIM计量支付工作。
(2)承包人负责对接三期扩建工作区BIM合模单位,协助其将景观河工程BIM模型整合,并进行动态更新和竣工交付。
(具体详见技术条件、智能建造工作要求、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69778661.2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49499.78元、暂列金
额5351498.08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为125229082.7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68800.21元、暂列金
额9669785.03元)。
本次招标设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项目如下: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元)

1

粤050405011001

*施工围蔽

1.承包人进场后应根据发包人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围蔽方案,按审批通过的围蔽方案实施,竣工后围蔽拆除处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围蔽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要求。
2.工作内容:新建围蔽、围蔽使用期间维护(日常翻修、破损维修等)、完工后承包人自行拆除清理。承包人自行考虑使用时间,综合单价不因工期变化调整。

m

185.15

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6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21 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0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16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附件三《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工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建设单位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见本公告附件四)。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不能兼中,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没有异议,则将其确定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标段的中标人,并取消其在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另一标段按评审最终排名先后顺序上升替补。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详见招标人相关制度)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本公司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技术负责人



2


项目副经理



3


安全经理



4


造价负责人



5


安全员



6


施工员



7


资料员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岗位及人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

附件三
 
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造假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招标人不予退还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附件四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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