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xmcg016
预算金额1920万元
招标公司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159595621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18859765677
中标公司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
特别提示 |
备注:(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形式在2024年 月 日17:00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交纳保证金时 必须注明用途、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建设要求 | 最高限价单价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元/度 | 10000元 | 详见招标 |
1-2 | 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2)可读介质(U盘)1份。 |
3 | 10.5- (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投 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 信证明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 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 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 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 本为准。(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 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4 | 10.7- (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 许。 |
5 | 10.8- (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 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 前拆封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 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c.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指标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d.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 抽取。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 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
9 | 15.1- (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招标代理单位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 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
12 | 17.1 | 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①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②晋江市公共交 通有限公司公告栏、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 |
13 | 18 | 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以预估总价为 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 5000万元0. 2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 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
备注 |
明细 | 描述 |
(1)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 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 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 证照复印件。 |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资 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 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 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 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 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 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 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
明细 | 描述 |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5)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 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 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 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 函(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 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明细 | 描述 |
适用,若有) | 》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 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 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 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 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 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明细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明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明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评标项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服务 要求响应 情况 | 4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 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均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45分;任何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本项得0分(响应为正偏离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按负偏离处理;若存在负 偏离却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按负偏离处理)。 |
充电设备 的可靠性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充电设备具有至少三级充电保障,第一级,车 和充电设备自主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第二级,充电设 备具有的冗余检测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第三级,监控 平台实时的基于监控数据的异常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充电设备 评价或鉴 定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充电设备,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 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有CNAS和CMA 标识。满足得2分,否则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质量保证 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控制系统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 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 较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 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应急措施 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应急预案、应急培训;②抵抗风险的措施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1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 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人员配置 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分:人员岗 位配置合理性强、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3分;人员岗位配置 具有一定得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分;人员 岗位配置不具备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内容含糊的得1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基础管理 和规章管 理制度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基础管理和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 础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员工管理等)由评 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 范的得2分;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可行性,各项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规范的得1分;方案内容含糊、不具条理性、可行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规范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 | 评标方法描述 |
分值 | ||
业绩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 分。备注: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 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 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 |
售后及运 营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 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保障措施、运 营方式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增加有 利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得3分;只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未 完全响应基本要求存在缺项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满意度评 价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履行完毕、服务良好 的同类项目的采购人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满意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完整的满意度 证明材料应包括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施工安全 承诺 | 1 |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团队必须按照安全规范 进行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并且对施工人员购买雇 主责任险。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满分1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员工意外 伤害保险 承诺 | 2 | 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派驻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 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200万元/人(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 分;100-200万元/人(含100万元,不含200万元)得1分;50-100万元/人(含50万元,不含100万元)得0.5分。未提供者不得 分。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元/度) | 投标报价单价(元/度) | |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 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 站枢纽站(一期)充电 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 1.2 | 市电 | 服务费 |
岗位 | 主要工作职责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充电场站的运维、技术支持及设备质量管理等工作。 |
现场管理员 | 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充电桩正常、稳定、安全运行,24小时/日为采购人用车单位提供充电服务。 |
安保人员 | 负责充电场站的安全、财产及附属品设施不受人为损坏等工作。 |
保洁人员 | 负责充电场站的保洁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垃圾等工作。 |
序 号 | 充电桩设置场站 | 建设要求 | |||
地点 | 充电桩数量 | 充电桩要求 | 变压器要求 | 备注 | |
1 | 福州大学科教园 首末站 | 6个 | 2把枪/桩,单枪 最高功率180千 瓦进行建设 | 采用一台800KV A的箱式变压器 | |
2 | 高铁泉州南站枢 纽站(一期) | 6个 | 2把枪/桩,单枪 最高功率180千 瓦进行建设 | 采用一台800KV A的箱式变压器 |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单位 |
1 | 直流充电桩 | 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台 |
额定功率 | 800kw | |
输入 | ||
额定输入电压 | 380VAC | |
额定输入电流 | 1292A | |
输入电压范围 | (323~437)VAC | |
最大输入电流 | ≤1520A | |
功率因数 | ≥0.99 | |
额定输入频率 | 50/60Hz | |
输出 | ||
输出电压范围 | (50~1000) VDC | |
单路输出最大电流 | 250A | |
输出路数 | 1~20路 | |
输出功率 | 800kw | |
恒功率区间 | (300~1000)VDC | |
功率切换 | 支持功率自动分配,最小切换单元40kw | |
效率 | ≥95% | |
基本特性 | ||
BMS辅源 | 12VDC标配(24VDC选配) | |
防护等级 | IP54 | |
启动方式 | 联网启动方式 | 扫码、刷卡、VIN |
离网启动方式 | 密码、本地按钮、刷卡 | |
人机交互 | 7英寸触摸液晶屏 | |
网络制式 | 4G全网通/以太网 | |
工作温度 | -20℃~+50℃(+50C~+70℃降额) | |
相对湿度 | 5%~95%RH(无凝露) | |
海拔高度 | 2000m(2000m~4000m功率降额) | |
安装方式 | 落地安装 |
冷却方式 | 智能风冷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1 | GB/T 29316-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
2 | NB/T 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
3 | NB/T 33002-2018 |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
4 | NB/T 33008.2-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 桩 |
5 | GB/T 29781-2013 |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
6 | GB 50966-2014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
7 | NB/T 33004-2020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峻工验收规范 |
8 | GB/T 28569-2012 |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
9 | GB/T 20234.1-2023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
10 | GB/T 20234.2-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
11 | GB/T 18478.1-2023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
12 | GB/T 4208-2017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13 | GB/T 27930-2023 |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 议 |
14 | JJG 1149-2022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
序号 | 安全防护项 |
1 | 电池单体电压不均衡 |
2 | 配置阶段 SOC超限保护 |
3 | 充电阶段 SOC超限保护 |
4 | BMS数据异常警告 |
5 | BCS电池单体过压 |
6 | BMV电池单体过压 |
7 | BSM电池单体过温 |
8 | 电池低温保护 |
9 | 电池热失控 |
10 | BMS数据不刷新 |
11 | BMS电源电压异常保护 |
12 | SOC满终止 |
13 | 待机枪头电压异常 |
14 | 枪头过温保护 |
15 | 熔断器异常保护 |
16 | 交流接触器异常保护 |
17 | 充电电压测量异常 |
18 | 充电电流测量异常 |
19 | 电池过充保护 |
20 | 散热风机异常保护 |
21 | 倾倒保护 |
22 | 烟感保护 |
23 | 浸水保护 |
24 | 模块故障补偿 |
25 | 互锁保护 |
26 | 低温试验 |
27 | CMU 与模块通讯中断保护 |
28 | 充电电压不匹配保护 |
部件或器件 | 极限温升(K) |
功率开关器件 | 70 |
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 | 80 |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 | 55 |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 | 25 |
母线连接处 铜--铜 | 50 60 |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电气间隙(mm) | 爬电距离(mm) |
Ui≤60 | 3.0 | 3.0 |
605.0 | 6.0 | |
3008.0 | 10.0 | |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 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 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闻,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 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
额定绝缘电Ui(V) | 绝缘电阻测试仪 器的电压等级(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 kv) |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 (kv) |
≤ 60 | 250 | 1.0 (1.4) | 1 |
60 < UI ≤ 300 | 500 | 2.0 (2.8) | ±2.5 |
300 < UI ≤ 700 | 1000 | 2. 4 (3.36) | ±6 |
700 < UI ≤ 950 | 1000 | 2×UI+1.0 (2.8×UI+1.4) | ±6 |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充电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验收时间:电源部分安装测试 完毕后,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中标人组织充电设备与电动车进行联调、测试完成。中标人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 后的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其同验收,如果经验收认为合同设备质量合格,采购人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5天内向中标人签发验收单。 |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 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 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 报价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 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采购包 | 投标标的 | 数量 | 单价 | 投标总价 | 备注 |
* | |||||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 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 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采购包 | 品目 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 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 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 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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