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龙乡丽景园光伏项目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景招b[2021]001号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作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淼晶138570657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景招B[2021]001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九龙乡丽景园光伏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农发[20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水阁开发区

(2)建筑规模:该项目主要在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经济开发区通济街36-1号(浙江浩琦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安装晶硅光伏板,装机总容量400千瓦。(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最高限价:6.0元/瓦(总造价220万)。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

联系人:毛作龙

联系电话:18805817296

招标代理: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宁县园丁新村3栋106室

联系人:郑淼晶

电话:13857065755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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