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 项目地址: | 财政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27151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9-13 13:39:37 |
项目概况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00至2022年10月08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8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招标文件.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更正详见附件;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26日10:00;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26日10点0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暂缓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公告,请投标人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便携式安全盘系统”数量的疑问。
答:1套。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编号:2022BFAHZ0216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捌元整(大写)(¥11792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虚拟演播室系统主机 |
索贝 |
MAGI HD 400 |
1台 |
585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东升,桂丽,程旺兴,刘元生,韦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2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
电话:0551-66223946,66223922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