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xc-xx-2023-069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
招标联系人庞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韵新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28-882744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华韵新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XC-XX-2023-069
2.项目名称: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0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文物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通过网络(网络邮箱:156172940@qq.com)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扫描发至我司网络邮箱,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8274419此联系方式只用于报名联系)。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4.供应商应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如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接收起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2楼1209号(本项目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2楼1209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
联 系 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28-8357299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韵新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214号1栋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8274419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XC-XX-2023-069
2.项目名称: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0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2023年国家级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文物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通过网络(网络邮箱:156172940@qq.com)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扫描发至我司网络邮箱,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8274419此联系方式只用于报名联系)。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4.供应商应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如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接收起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2楼1209号(本项目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2楼1209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
联 系 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28-8357299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韵新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214号1栋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827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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