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03省道赤松镇镇区段行道树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仙桥工贸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预算造价:约89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行道树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03省道;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本项目为小城镇综合整治项目,设置业绩分(6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以相关验收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合格凭证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行道树绿化工程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近三个月内出具的;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4.3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第(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
4.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5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7:00)。
7、报名地点: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招投标中心(赤松镇政府一楼109室)
联系人:叶俊超、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88665253、13586989299
金华市仙桥工贸实业总公司 浙江金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