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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示】《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晨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你(单位)未支付职工年休假工资一案中,因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崇人社察催字[2024]第7号),内容详见附件。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崇人社察催字[2024]第7号)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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